近日,深圳市政府发布了《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人才落户服务的若干意见》,明确了新的入户纳税政策。对于申请人来说,了解和掌握这一政策,才能更好地提升自己的申请成功率。
首先,该政策仅针对符合一定纳税条件的申请人。根据规定,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纳税额必须符合以下之一: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纳税额累计在 300 万元以上;个人独资企业所有人或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股东、合伙企业出资(合伙)人的纳税额累计在 60 万元以上;个体工商户经营者的纳税额累计在 30 万元以上;在深圳合法就业个人最近连续3年内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限工资薪金所得和劳务报酬所得项目)累计在 24 万元以上。需要注意的是,除合法就业个人外,其他申请人必须最近连续3年在同一企业(即同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一直具备与申请事由相适应的身份资格。
其次,申请人的年龄也是政策允许的范畴。年龄不超过50周岁的申请人可以参与申请。而如果纳税额超过规定的1倍以上,迁户年龄可放宽至55周岁以下(不包括55周岁)。
第三,申请人需要在户口簿的“服务处所”栏反映申请人属于党政机关事业单位(部、委、办、局)工作人员的时候,还需收取所在单位开具的非在编且同意户口迁出的证明,或变更户口簿的“服务处所”信息。
最后,如果申请人不符合以上条件,则只能通过积分系统进行申请。不过积分系统目前还未开放,可以先积分100或以上,待系统开放后按照积分排队进行申请。此外,如果积分不足或需要代办落户,可以联系深圳安家保,其收费标准一般在1800-2000元之间。而户政中心除了工本费不收取其他费用。
总的来说,新的入户纳税政策对申请人提出了一定的要求和条件,对于申请人来说,需要明确自己的情况,是否具备申请条件,才能更好地进行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