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政府发布了一项新政策。该政策将对在罗湖办理纳税入户的条件进行更改,新政策条件虽然不是十分宽松,但相比之前减少了不少限制。下面就让我们来详细解析这项新政策。
首先,对于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申请人,可以直接通过纳税入户申请:
1.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纳税额累计在300万元以上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2.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纳税额累计在60万元以上的个人独资企业所有人,或以本人投资份额占企业实收资本的比例分摊企业纳税额累计在60万元以上的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股东、合伙企业出资(合伙)人。
3.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纳税额累计在30万元以上的个体工商户经营者。
4.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限工资薪金所得和劳务报酬所得项目)累计24万元以上的在深圳合法就业个人。
需要注意的是,除合法就业个人外,其他申请人须最近连续3年在同一企业(即同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一直具备与申请事由相适应的身份资格。此外,申请人年龄不超过50周岁,纳税额超过规定1倍以上的,迁户年龄可放宽至55周岁以下(不包含55周岁)。最后,申请人无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或活动的记录。
新政策相对以往的政策,条件有所减少,对于有纳税记录的企业和个人,更容易办理纳税入户。但是,如果申请人不能满足以上条件,就只能选择积分入户。积分入户的预计时间还没有确定,有需要的申请人可以联系深圳安家保。值得注意的是,积分入户可以先积分100或者以上之后等待系统开放,新政策是超过按分数排队。
综上所述,罗湖区新政策,虽然条件相对宽松,仍有相应的限制。如果符合条件,可以直接办理纳税入户。对于其他申请人,可以选择积分入户或者联系代办公司。希望大家在办理纳税入户时,了解相关要求,避免因条件不符而耽误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