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是现代社会运行的基石之一,它是政府通过征收并收取个人或企业的个人所得税、营业税、增值税等多种税种所获取的财政收入,用于进行公共事业建设、社会保障等民生工程的投资和开支。纳税是每个公民和企业应尽的义务,也是每个社会成员应尽的责任。
深圳自改革开放以来,成为了全国最有活力和最具竞争力的城市之一,被誉为中国的“经济特区”。作为一个新兴的国际大都市,深圳的人口数量一直在快速增长。近年来,深圳市政府出台了“深圳落户政策”,逐渐打开了深圳市的居住市场,吸引了越来越多的人前来落户。
深圳市政府制定“深圳落户政策”,不仅考虑了落户申请人是否符合身份、职业、年龄等方面的条件,还将纳税情况作为划分条件之一。落户申请人不仅要符合一般性的条件,还要符合纳税要求。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纳税额累计在300万元以上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纳税额累计在60万元以上的个人独资企业所有人,或以本人投资份额占企业实收资本的比例分摊企业纳税额累计在60万元以上的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股东、合伙企业出资(合伙)人;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纳税额累计在30万元以上的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限工资薪金所得和劳务报酬所得项目)累计24万元以上的在深圳合法就业个人,这些具备纳税的条件才有资格申请落户。
除了纳税要求外,深圳市落户政策还要求落户申请人的年龄不超过50周岁,纳税额超过规定1倍以上时,迁户年龄可放宽至55周岁以下(不包含55周岁);落户申请人户口簿“服务处所”栏反映申请人属党政机关事业单位(部、委、办、局)工作人员的,须收取所在单位开具的非在编且同意户口迁出的证明或变更户口簿信息,“非在编”证明应为申请人于所在单位签订的非编定向招聘劳动合同;同时申请人还要没有参加过国家禁止的组织或活动记录。
如果落户申请人不能满足以上条件,就只能通过积分制度入户。积分制度暂时还未开放,可以先通过积分入户预留积分名额,待系统开放后再依照积分值进行排队。为落户申请者提供出色服务,深圳安家保成立多年,积累了丰富的人脉和经验,在为落户申请者代理办理落户手续方面具有优势,低于市场平均价的价格保证了申请者的经济付出最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