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省深圳市政府正式发布了《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 加快建设具有全球竞争力的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实施意见》的通知,其中对落户政策做出了新的规定,明确规定纳税入户成为硬性要求。这一政策的实施,在推动深圳市经济发展的同时,也吸引了越来越多有实力的企业和人才来到深圳发展。
根据新政策,身份和纳税条件必须满足以下之一才能申请落户:
1.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纳税额累计在300万元以上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2.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纳税额累计在60万元以上的个人独资企业所有人,或以本人投资份额占企业实收资本的比例分摊企业纳税额累计在60万元以上的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股东、合伙企业出资(合伙)人。
3.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纳税额累计在30万元以上的个体工商户经营者。
4.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限工资薪金所得和劳务报酬所得项目)累计24万元以上的在深圳合法就业个人。
此外,申请人还需满足以下基本条件:年龄不超过50周岁,纳税额超过规定1倍以上的,迁户年龄可放宽至55周岁以下(不包含55周岁);申请人户口簿“服务处所”栏反映申请人属党政机关事业单位(部、委、办、局)工作人员的,需要收取所在单位开具的非在编且同意户口迁出的证明,或者变更户口簿“服务处所”信息;申请人无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或活动记录。除在深圳合法就业个人外,其他申请人还需最近连续3年在同一企业(即同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一直具备与申请事由相适应的身份资格。
值得注意的是,如果不满足以上条件的,只能通过积分入户,而积分系统暂时还未开放,可以先积分100或者以上之后等待系统开放。新政策是超过按分数排队。如果积分不够或者需要办理落户,可以联系深圳安家保。涉及收费可以参考代办深户一般收费标准是1800-2000元之间,户政中心除了工本费不收取其他费用。
此次深圳市落户新政的出台,对吸引人才和优质企业落户深圳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随着深圳市不断优化投资环境和招才引智政策,将有越来越多的实力企业和人才选择来到深圳发展,共同推动深圳市逐步成为全球竞争力领先的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