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田区出台了新的户口政策。该政策规定,年入超过一定金额的人户迁入福田区需要缴纳一定的税款。
具体来说,符合以下条件的申请人可以选择年入户方式:
一、身份和纳税条件符合以下之一:
1. 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纳税额累计在300万元以上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2. 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纳税额累计在60万元以上的个人独资企业所有人,或以本人投资份额占企业实收资本的比例分摊企业纳税额累计在60万元以上的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股东、合伙企业出资(合伙)人;
3. 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纳税额累计在30万元以上的个体工商户经营者;
4. 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限工资薪金所得和劳务报酬所得项目)累计24万元以上的在深圳合法就业个人。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除合法就业个人外,其他申请人须最近连续3年在同一企业(即同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一直具备与申请事由相适应的身份资格。
二、年龄不超过50周岁。纳税额超过规定1倍以上的,迁户年龄可放宽至55周岁以下(不包括55周岁)。
三、申请人户口簿“服务处所”栏反映申请人属党政机关事业单位(部、委、办、局)工作人员的,收取所在单位开具的非在编且同意户口迁出的证明,或变更户口簿“服务处所”信息。
四、无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或活动的记录。
那么,需要缴纳多少税款呢?根据政策规定,申请人需要向税务部门提供近3个纳税年度的纳税证明,按照这些纳税额的累计总和计算税款,税率为3‰。
如果不符合上述条件,申请人只能通过积分入户的方式获得户口。但是目前福田区的积分落户系统还未开放,申请人可以先通过深圳安家保等代办机构进行积分申请,并等待系统开放后按照得到的积分进行排队。
需要注意的是,本次政策的实施并不影响符合高层次人才、海归等其他特定条件的人才的年入户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