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纳税入户是指在深圳市内纳税达到一定标准的个人和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可以通过满足条件申请户籍落户深圳市。为了保障申请人的权益和提高申请效率,深圳市户政管理部门发布了关于纳税入户的具体法律条文和申请条件,以下是相关信息:
申请条件:
根据深圳市人才新政策,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深圳纳税入户:
1. 最近连续3年内在深圳市内纳税额累计达到300万元以上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2. 最近连续3年内在深圳市内纳税额累计达到60万元以上的个人独资企业所有人,或以本人投资份额占企业实收资本的比例分摊企业纳税额累计在60万元以上的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股东、合伙企业出资(合伙)人
3. 最近连续3年内在深圳市内纳税额累计达到30万元以上的个体工商户经营者
4. 最近连续3年内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限工资薪金所得和劳务报酬所得项目)累计达到24万元以上的在深圳合法就业个人。
除合法就业个人外,其他申请人须最近连续3年在同一企业(即同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一直具备与申请事由相适应的身份资格。
年龄不超过50周岁。纳税额超过规定1倍以上的,迁户年龄可放宽至55周岁以下(不包含55周岁)。
申请人户口簿“服务处所”栏反映申请人属党政机关事业单位(部、委、办、局)工作人员的,收取所在单位开具的非在编且同意户口迁出的证明,或变更户口簿“服务处所”信息。
无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或活动的记录。
法律条文:
深圳市人民政府出台《深圳市户籍管理办法》,规定了深圳市户籍管理的相关制度和程序,就户籍迁移等行政管理行为制定了具体实施办法,来维护华侨及全市居民的公民权益。其中关于纳税入户方面的法律条文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1. 有年满18周岁的法定居民的住所,落户时,应提供地址证明和公证出具的家庭成员关系证明文件,并在12个月内申领居民身份证。
2. 户籍登记机关接到申请人到户前,应当告知申请人户籍登记所需的材料和要求,为其准备相关登记文书。
3. 申请人向户籍登记机关申请户籍迁移的,应当提供证明材料和其他相关材料,齐全、格式正确的,户籍登记机关应当予以受理。
4. 对于有申请要求纳税入户的申请人,户籍登记机关要核实其纳税情况,确保其满足相关条件。
性质:该政策与现行政策同属同一民生政策,目的在于推进深圳市的发展,鼓励人才流入和企业发展。该政策的实施需要相关申请条件满足后待系统开放后根据积分排队,没有足够的积分或者希望加快办理的,可以寻求有资质的代办机构协助办理。 相关机构应当依法为申请人提供专业服务,确保申请程序顺利进行。对于涉及收费的代办机构,需在服务范围和服务收费等方面做好明确说明,规范服务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