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落户政策自2019年9月1日起进行了重大改革,取消了落户指标限制,引入了“创新人才+累计纳税”双轨制,实现人才和纳税人士的落户双向选择,让更多人来到深圳发展和生活。在此背景下,了解落户条件以及如何满足条件成为深圳市民关注的热点问题。本文将以深圳市户政中心发布的官方文件为依据,介绍如何满足核准纳税入户条件。
一、纳税标准
(一)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纳税标准是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纳税额累计在300万元以上,满足条件一的申请人即可按照核准纳税入户的条件进行申请。但是,如果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纳税额手机号码规定的1倍以上,则迁户年龄可放宽至55周岁以下(不包含55周岁)。
(二)独资企业所有人、股东及出资(合伙)人
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纳税额累计在60万元以上的个人独资企业所有人,或以本人投资份额占企业实收资本的比例分摊企业纳税额累计在60万元以上的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股东、合伙企业出资(合伙)人满足核准纳税入户条件。
(三)个体工商户经营者
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纳税额累计在30万元以上的个体工商户经营者,也可以满足核准纳税入户条件。
(四)合法就业个人
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限工资薪金所得和劳务报酬所得项目)累计24万元以上的在深圳合法就业个人,也可以满足核准纳税入户条件。
合法就业个人以及企业负责人或代表都需要在同一企业(即同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具备与申请事由相适应的身份资格。
二、年龄限制
在满足纳税标准的基础上,申请人的年龄需不超过50周岁,如果纳税额超过规定1倍以上则迁户年龄可放宽至55周岁以下(不包含55周岁)。这也意味着年龄较大的申请人需要有更高的纳税额来满足核准纳税入户条件。
三、居住和纳税记录
申请人个人居住和纳税记录也是核准纳税入户的重要条件,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根据深圳市户政中心发布的官方文件,所有的申请人在申请时需要提交居民身份证、户口簿、个人身份证明、个人纳税证明、社保证明、多次(至少两次以上)居住证明,在深圳市居住时间不能少于三年。申请人户口簿中“服务处所”栏反映的如属党政机关事业单位(部、委、办、局)工作人员,需要收取所在单位开具的非在编且同意户口迁出的证明,或变更户口簿“服务处所”信息。
四、无违法记录
申请人必须没有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或活动的记录。如有此类记录,就不能申请核准纳税入户了。此外,申请人还需要满足其他政策规定的要求,尤其需要注意在地税、国税等方面,收入和纳税等记录都必须是真实、准确、完整的。
结语
深圳是中国改革开放的前沿城市,也是全国的科技创新中心和经济特区。随着城市的发展,深圳落户政策也在不断调整和改进。满足核准纳税入户条件是其中之一,对于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将享受优质的基础公共服务,拥有更大的发展机会和发展空间。对于没有满足条件的申请人,也可以通过积分制来进行落户。如果你需要办理深户,可以参考代办深户一般收费标准区间是1800-2000之间,同时也可以联系深圳安家保,了解更多的申请手续和注意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