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积分入户是指申请人通过积分制度达到落户条件后,可以选择在深圳按规定办理居住证和落户手续。为了保证落户的质量和效率,深圳市规定了一系列的纳税要求。
首先,申请人须符合以下的身份和纳税条件之一:
1. 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纳税额累计在300万元以上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2. 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纳税额累计在60万元以上的个人独资企业所有人,或以本人投资份额占企业实收资本的比例分摊企业纳税额累计在60万元以上的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股东、合伙企业出资(合伙)人。
3. 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纳税额累计在30万元以上的个体工商户经营者。
4. 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限工资薪金所得和劳务报酬所得项目)累计24万元以上的在深圳合法就业个人。
除了合法就业个人外,其他申请人必须在最近连续3年内在同一企业,即具有相应的身份资格。
其次,申请人的年龄不得超过50周岁。如果纳税额超过规定的1倍以上,迁户年龄可以放宽至55周岁以下(不包括55周岁)。
再次,申请人的户口簿“服务处所”栏需反映出申请人属于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需收取所在单位开具的非在编且同意户口迁出的证明,或变更户口簿“服务处所”信息。
最后,申请人不得有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或活动的记录。
如果申请人不符合以上条件,就只能通过积分系统进行落户。但是,积分系统目前还未开放,可以先通过积分认定,积累达到100分或以上,等待系统的启动。此外,如果需要办理落户手续,可以联系深圳安家保咨询相应的代办服务。需要提醒的是,代办服务的费用可参考深户一般的收费标准,一般在1800-2000元之间,户政中心除工本费外不收取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