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龙华区税务局日前宣布,自2021年1月1日起,符合条件的企业法定代表人、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和纳税人等可以在税务局办理“纳税入户”业务,该业务有助于提升深圳税务服务水平,优化营商环境,促进企业和个人的发展。
纳税入户是指在符合一定条件的情况下,申请人可以直接在户籍所在地的税务局申请入户。深圳市龙华区税务局规定,申请者必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连续三年纳税额累计在300万元以上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连续三年纳税额累计在60万元以上的个人独资企业所有人、连续三年纳税额累计在30万元以上的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或最近三年个人所得税纳税额累计在24万元以上的合法就业个人。
此外,申请人的年龄不能超过50岁,且不存在参加国家禁止组织或活动的记录。如果纳税额超过规定的1倍以上,则申请人迁户年龄可以放宽至55周岁以下(不包含55周岁)。如果申请人的户口簿“服务处所”栏反映其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则需提供所在单位开具的非在编且同意户口迁出的证明或变更户口簿“服务处所”信息。
对于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来说,纳税入户可以减轻迁户的流程和成本。由于纳税入户是充分利用了纳税人的纳税表现来进行甄别,申请人可以通过纳税入户来证明自己对社会的贡献和经济实力,从而获得更多的权益。
对于不满足条件的申请人,目前深圳还未开放积分入户系统,只能等待系统开放后按照积分进行排队,因此可以选择联系深圳安家保等相关中介机构提供服务。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对于任何代理公司的咨询和办理,需提高警惕,保护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