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自2019年2月1日起,在原有落户政策的基础上新增了“纳税入户政策”,允许符合条件的纳税人申请在深圳市落户。本文将为大家详细介绍如何申请深圳纳税入户的相关证明材料。
一、申请条件
1.身份和纳税条件
申请人要求是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在深圳缴纳纳税额超过一定金额的个人或者企业法定代表人,具体要求如下:
(1)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纳税额累计在300万元以上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2)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纳税额累计在60万元以上的个人独资企业所有人,或以本人投资份额占企业实收资本的比例分摊企业纳税额累计在60万元以上的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股东、合伙企业出资(合伙)人。
(3)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纳税额累计在30万元以上的个体工商户经营者。
(4)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限工资薪金所得和劳务报酬所得项目)累计24万元以上的在深圳合法就业个人。
除合法就业个人外,其他申请人须最近连续3年在同一企业(即同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一直具备与申请事由相适应的身份资格。
2.年龄要求
申请人年龄不超过50周岁,纳税额超过规定1倍以上的,迁户年龄可放宽至55周岁以下(不包含55周岁)。
3.户口簿要求
申请人户口簿“服务处所”栏反映申请人属党政机关事业单位(部、委、办、局)工作人员的,收取所在单位开具的非在编且同意户口迁出的证明,或变更户口簿“服务处所”信息。
4.其他要求
申请人无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或活动的记录。
二、相关证明材料
1.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申请材料
(1)深圳地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
(2)企业连续3年以上纳税证明(最新的税控开票系统专用设备销售统计数据、完税凭证发票复印件等证明)。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户口簿复印件、近3个月社保或公积金缴存证明复印件、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申请人社会保险、公积金和个人所得税的认定标准应符合《《深圳市申请人符合劳动力市场规律纳税入户实施细则》要求)。
2.个人独资企业所有人、自然人股东、合伙企业出资(合伙)人申请材料
(1)个人营业执照、注册登记证书或以本人投资份额占企业实收资本的比例说明书、合同协议等复印件加盖公章或者签字。
(2)近3年深圳地区所得税完税证明、近3个月社保或公积金缴存证明复印件、身份证和户口簿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提供638元×3月×1人住房公积金汇缴证明)。
3.个体工商户经营者申请材料
(1)个体工商户登记证、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提供税务登记证、营业执照)。
(2)个人所得税汇缴证明,近3年深圳地区开具的所得税完税证明,近3个月社保或公积金缴存证明复印件、身份证和户口簿复印件。
三、代办深户收费标准
代办深户一般收费标准是1800-2000元之间,户政中心除了工本费不收取其他费用,申请人需要自行材料,保证材料合格。如果您材料不齐,可以找代办公司帮忙进行补发,具体收费以代办公司收费表为准。
四、结语
深圳纳税入户政策,为在深圳市工作多年却无法落户的人群提供了另一种途径。如果您符合上述申请条件,可以按照本文所述的相关证明材料准备材料后前往户政中心申请,或者委托代办公司进行办理。如有疑问,可以联系深圳安家保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