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最近发布的深圳市政府关于深圳市户口管理的通知,深圳市将积极推进户口制度改革,推出积分落户和按条件直接落户两种方式。作为条件落户的一种,个人纳税证明成为了申请条件之一,引起了许多关注和议论。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个人纳税证明并非万能的落户条件。根据政策规定,只有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申请人才需要提供个人纳税证明:
1. 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纳税额累计在300万元以上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2. 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纳税额累计在60万元以上的个人独资企业所有人,或以本人投资份额占企业实收资本的比例分摊企业纳税额累计在60万元以上的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股东、合伙企业出资(合伙)人。
3. 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纳税额累计在30万元以上的个体工商户经营者。
4. 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限工资薪金所得和劳务报酬所得项目)累计24万元以上的在深圳合法就业个人。
此外,申请人还需要符合以下条件:
1. 年龄不超过50周岁。纳税额超过规定1倍以上的,迁户年龄可放宽至55周岁以下(不包含55周岁)。
2. 申请人户口簿“服务处所”栏反映申请人属党政机关事业单位(部、委、办、局)工作人员的,收取所在单位开具的非在编且同意户口迁出的证明,或变更户口簿“服务处所”信息。
3. 无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或活动的记录。
同时,为了保障申请人的权益,户政中心除了工本费不收取其他费用。如果申请人符合条件,需要提供个人纳税证明,可以通过以下步骤办理:
1. 在深圳市税务局官网下载个人纳税证明申请表,填写并盖章。
2. 准备有效的身份证明和近3年的个人纳税缴纳证明。
3. 在深圳市地税局窗口提交申请表和相关证明材料。
以上办理流程中需要注意的是,申请人必须在同一企业连续工作三年或以上,并连续三年纳税才能满足条件,如果不满足条件的申请人只能通过积分落户等其他方式申请落户。
总而言之,个人纳税证明只是新政策中一个特定条件,并不是所有人都需要提供的。对于符合条件的申请人,需要提供相应的纳税证明以证明自己的纳税能力。此外,申请人还需要满足其他条件才能成功申请落户深圳。如果不满足条件的申请人可以选择通过积分落户等其他方式申请落户,或者咨询代办深户机构的专业人士获取更多信息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