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作为中国改革开放的窗口和经济特区,在逐步实现现代城市建设的同时,依托其强大的经济发展和政策优势,吸引了许多企业和人才涌入这座城市。然而,对于在深圳经商但工作人员居住在其他城市的企业来说,其纳税入户的政策适用性存在一定的争议。
深圳市户政局规定,纳税入户适用于符合条件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个人独资企业所有人、自然人股东、合伙企业出资人以及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此外,还要求申请人在最近连续三年内在同一企业具备与申请事由相适应的身份资格,年龄不超过50周岁,且无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或活动的记录。
对于在深圳经商但工作人员居住在其他城市的企业来说,如果其纳税额达到规定标准,又符合其它人口政策条件,是否可以纳税入户呢?根据深圳市户政局的规定,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可以申请纳税入户,但要求申请人必须是在深圳合法就业的个人,因此从规定上看,企业工作人员居住在其他城市是不符合条件的。
但是有一些企业依然希望能够让深圳的工作人员迁入户籍,主要原因是迁入深圳户籍可以享受当地的公共资源,包括医疗、教育等方面。另外,企业工作人员的排队等待时间长,往往需要等待数年,而迁入户籍可以加快落户速度,提高获得户籍的成功率。
在实践中,为了满足企业的需求,一些代办机构提供了代办深户的服务。根据代办深户一般收费标准,代办深户的服务费用在1800-2000元之间,而除工本费外,户政中心不会收取其它费用。需要注意的是,代办深户存在一定的风险和不确定性,因此企业应该谨慎选择合适的代办机构,并确保其代办服务符合深圳市的法律法规要求。
综上所述,在深圳经商但工作人员居住在其他城市的企业纳税入户的政策适用性问题上,虽然官方规定要求符合在深合法就业的条件,但实际上一些企业仍然可以通过代办深户等方式来解决这一问题。然而,企业应该加强风险控制并谨慎选择合适的代办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