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深圳市的发展,越来越多的人涌入这座繁华的城市。然而,落户问题一直是深圳居民关注的焦点。而最近,深圳市有关部门出台了一项新政策,即纳税人可以通过招聘关系落户。本文将对该政策进行解读,并分析其适用条件以及相关注意事项。
一、政策概述
深圳市出台的这个新政策,是指纳税人可以通过招聘关系的方式办理深圳市户籍落户。具体来说,符合下列条件的纳税人可以利用其所在企业或单位的名称作为招聘单位,向深圳市户政中心提出申请,并在招聘单位服务期内在深圳市合法连续居住半年以上,即可正式落户深圳市:
1. 最近连续三个纳税年度内纳税额累计在300万元以上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2. 最近连续三个纳税年度内纳税额累计在60万元以上的个人独资企业所有人,或以本人投资份额占企业实收资本的比例分摊企业纳税额累计在60万元以上的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股东、合伙企业出资(合伙)人;
3. 最近连续三个纳税年度内纳税额累计在30万元以上的个体工商户经营者;
4. 最近连续三个纳税年度内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限工资薪金所得和劳务报酬所得项目)累计24万元以上的在深圳合法就业个人。
二、申请条件
根据政策规定,对于申请人来说,要想通过招聘关系落户,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 身份和纳税条件须符合以下之一:
(1)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纳税额累计在300万元以上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2)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纳税额累计在60万元以上的个人独资企业所有人,或以本人投资份额占企业实收资本的比例分摊企业纳税额累计在60万元以上的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股东、合伙企业出资(合伙)人;
(3)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纳税额累计在30万元以上的个体工商户经营者;
(4)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限工资薪金所得和劳务报酬所得项目)累计24万元以上的在深圳合法就业个人。
除合法就业个人外,其他申请人须最近连续3年在同一企业(即同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一直具备与申请事由相适应的身份资格。
2. 年龄不超过50周岁。纳税额超过规定1倍以上的,迁户年龄可放宽至55周岁以下(不包含55周岁)。
3. 申请人户口簿“服务处所”栏反映申请人属党政机关事业单位(部、委、办、局)工作人员的,需提供所在单位开具的非在编且同意户口迁出的证明,或变更户口簿“服务处所”信息。
4. 无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或活动的记录。
三、注意事项
在申请的过程中,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 有效期限。招聘关系的有效期限为两年,且不得超过招聘单位服务期。
2. 服务期限。要落户,必须在招聘单位服务期内在深圳市合法连续居住半年以上,否则申请无效。
3. 注意时间。招聘关系户口落户从提出申请之日起计算,不得早于规定的时间点申请。
4. 不能自行修改。被招聘单位开具的证明文件上,招聘范围、录用时间、录用岗位和录用岗位属地等信息应与户政中心所核发的申请表格上的信息一致,申请人不得自行修改。
总的来说,深圳市出台的这个政策为落户深圳市的人提供了更为便利的方式,给符合条件的人带来了福利。然而,在进行申请时,申请人也要注意该政策的相关注意事项,以免影响自己的申请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