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纳税人入户需要提交哪些证明?
深圳市户政中心近期发布了新的落户政策,其中涉及到纳税人入户的条件和需要提交的证明。根据规定,纳税人入户需要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 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纳税额累计在300万元以上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2. 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纳税额累计在60万元以上的个人独资企业所有人,或以本人投资份额占企业实收资本的比例分摊企业纳税额累计在60万元以上的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股东、合伙企业出资(合伙)人。
3. 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纳税额累计在30万元以上的个体工商户经营者。
4. 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限工资薪金所得和劳务报酬所得项目)累计24万元以上的在深圳合法就业个人。
除合法就业个人外,其他申请人须最近连续3年在同一企业(即同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一直具备与申请事由相适应的身份资格。
此外,申请人还需要满足年龄不超过50周岁的条件,纳税额超过规定1倍以上的,迁户年龄可放宽至55周岁以下(不包含55周岁)。同时,申请人户口簿“服务处所”栏反映申请人属党政机关事业单位(部、委、办、局)工作人员的,还需要提供所在单位开具的非在编且同意户口迁出的证明,或变更户口簿“服务处所”信息。最后,申请人必须没有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或活动的记录。
对于符合条件的申请人,需要提交的证明包括:
1. 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身份证明、纳税证明和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等相关材料;
2. 个人独资企业所有人或自然人股东、合伙企业出资(合伙)人的身份证明、纳税证明和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等相关材料;
3. 个体工商户的身份证明、纳税证明等相关材料;
4. 在深圳合法就业个人的身份证明、纳税证明和与申请事由相适应的工作证明等相关材料。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申请人不满足以上条件,只能通过积分入户的方式,积分系统目前暂未开放,可以先积分100或以上之后等待系统开放,新政策将依据积分高低进行排队。若积分不足或需要办理落户手续,可以联系深圳安家保代办落户手续,代办收费参考标准为1800-2000元之间,户政中心除工本费外不收取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