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纳税入户所需材料以及办理方法
随着深圳市经济的快速发展,吸引了大量人才前往深圳求职或者创业,而户口的问题成为限制很多人发展的瓶颈,因此,深圳市出台了纳税入户政策。
一、纳税入户的条件
1、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纳税额累计在300万元以上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2、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纳税额累计在60万元以上的个人独资企业所有人,或以本人投资份额占企业实收资本的比例分摊企业纳税额累计在60万元以上的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股东、合伙企业出资(合伙)人。
3、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纳税额累计在30万元以上的个体工商户经营者。
4、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限工资薪金所得和劳务报酬所得项目)累计24万元以上的在深圳合法就业个人。
除合法就业个人外,其他申请人须最近连续3年在同一企业(即同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一直具备与申请事由相适应的身份资格。年龄不超过50周岁。纳税额超过规定1倍以上的,迁户年龄可放宽至55周岁以下(不包含55周岁)。申请人户口簿“服务处所”栏反映申请人属党政机关事业单位(部、委、办、局)工作人员的,收取所在单位开具的非在编且同意户口迁出的证明,或变更户口簿“服务处所”信息。无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或活动的记录。
如果不符合以上条件,只能选择通过积分入户的方式办理落户。
二、纳税入户的材料准备
1、企业法人、企业负责人提交的材料
企业法人或负责人需要提交本人及家庭成员的有效证件(身份证等)、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投资人及出资(合伙)人名册、纳税小票等证明原件。
2、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提交的材料
个体工商户经营者需要提交本人及家庭成员的有效证件、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纳税小票等证明原件。
3、个人独资企业所有人、自然人股东、合伙企业出资人提交的材料
个人独资企业所有人、自然人股东、合伙企业出资人需要提交本人及家庭成员的有效证件、个人独资企业、有限责任公司、合伙企业等营业执照复印件、纳税小票等证明原件。
三、纳税入户的办理流程
1、材料准备齐全后,到户口所在地或者新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进行申请,办理人需在现场提交材料,并按规定缴纳工本费。申请成功后,会安排人员进行现场核验。
2、核验通过后,办理人需7个工作日内在户籍所在地出具申请人原户口档案,拿到迁移证明。
3、持迁移证明到新的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办理新的户籍登记,一般需要准备本人及家庭成员的身份证、迁移证明、户口簿等材料。
总之,如果您是企业法人、企业负责人、个体工商户经营者、个人独资企业所有人、自然人股东、合伙企业出资人中的一个,符合纳税入户的条件,那么您可以通过以上流程进行申请。如果不符合条件,可以选择等待积分入户系统开放,或者联系代办深户机构进行办理。同时,我们也提醒在办理落户过程中要注意防范诈骗等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