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深圳市落户政策发生了变动,纳税记录成为了落户的关键因素之一。根据深圳市户政中心的规定,凡是符合以下条件的申请人都可以直接落户: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纳税额累计在300万元以上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纳税额累计在60万元以上的个人独资企业所有人,或以本人投资份额占企业实收资本的比例分摊企业纳税额累计在60万元以上的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股东、合伙企业出资(合伙)人;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纳税额累计在30万元以上的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限工资薪金所得和劳务报酬所得项目)累计24万元以上的在深圳合法就业个人。除合法就业个人外,其他申请人须最近连续3年在同一企业(即同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一直具备与申请事由相适应的身份资格。此外,申请人年龄不超过50周岁,纳税额超过规定1倍以上的,迁户年龄可放宽至55周岁以下(不包含55周岁)。
值得注意的是,如果申请人户口簿“服务处所”栏反映申请人属党政机关事业单位(部、委、办、局)工作人员,必须收取所在单位开具的非在编且同意户口迁出的证明,或变更户口簿“服务处所”信息。此外,申请人必须无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或活动的记录。
对于不满足上述条件的人,只能通过积分入户,但目前积分系统还没有开放。如果你急需办理落户手续,可以咨询深圳安家保,他们提供代办深户服务,收费参考一般在1800-2000元之间。
对于落户政策的变动,市民们有不同的看法。一些人认为这是一种优化落户政策的方式,让落户对象更加精准,符合市场经济的逻辑。同时,这也可以增加深圳的人才引进,加强对高端人才的吸引力。但是,也有一些人认为这种限制不够宽松,忽视了个体经营者和初创企业家的贡献,限制了他们的市场活力。
总的来说,深圳的落户政策依然在不断调整和完善中。未来,我们可以期待政策能够更加完善,更加贴合实际需求,让更多的人才向深圳聚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