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积分入户所需纳税记录证明材料有哪些?
在深圳市,想要通过积分入户的方式获得深圳户籍,需要提供相应的纳税记录证明材料,以证明申请人的纳税情况。具体所需材料如下:
首先要符合以下身份和纳税条件之一:
1. 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纳税额累计在300万元以上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2. 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纳税额累计在60万元以上的个人独资企业所有人,或以本人投资份额占企业实收资本的比例分摊企业纳税额累计在60万元以上的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股东、合伙企业出资(合伙)人。
3. 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纳税额累计在30万元以上的个体工商户经营者。
4. 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限工资薪金所得和劳务报酬所得项目)累计24万元以上的在深圳合法就业个人。
除合法就业个人外,其他申请人须最近连续3年在同一企业(即同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一直具备与申请事由相适应的身份资格。
其次,申请人的年龄不超过50周岁。纳税额超过规定1倍以上的,迁户年龄可放宽至55周岁以下(不包含55周岁)。
此外,申请人户口簿“服务处所”栏反映申请人属党政机关事业单位(部、委、办、局)工作人员的,需提供所在单位开具的非在编且同意户口迁出的证明,或变更户口簿“服务处所”信息。
最后,申请人无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或活动的记录。
如果不满足以上条件的,只能通过积分入户的方式来获得深圳户籍。但是,积分系统暂时还不开放,可以先积分100或者以上之后等待系统开放,新政策是超过按分数排队。如果需要办理落户,可以联系深圳安家保,他们会根据您的具体情况提供相应的服务。需要注意的是,除了工本费外,户政中心不收取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