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深圳的快速发展,越来越多的人选择在这座城市落户。但是,要想在深圳落户并不是那么容易,其中一个重要的环节就是纳税申报流程。本文将为您介绍在深圳落户前必须掌握的纳税申报流程,帮助您更好地了解和顺利办理相关手续。
首先,根据深圳市户政局的要求,申请人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身份和纳税条件须符合以下之一:
1. 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纳税额累计在300万元以上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2. 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纳税额累计在60万元以上的个人独资企业所有人,或以本人投资份额占企业实收资本的比例分摊企业纳税额累计在60万元以上的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股东、合伙企业出资(合伙)人。
3. 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纳税额累计在30万元以上的个体工商户经营者。
4. 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限工资薪金所得和劳务报酬所得项目)累计24万元以上的在深圳合法就业个人。
除合法就业个人外,其他申请人须最近连续3年在同一企业(即同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一直具备与申请事由相适应的身份资格。
这里需要解释一下,“纳税额累计”是指申请人在某一个完整的纳税年度内,所交纳的各种税费的总和。在这里,申请人可以通过查询相应的纳税记录来了解自己是否符合纳税条件。
(二)年龄不超过50周岁。纳税额超过规定1倍以上的,迁户年龄可放宽至55周岁以下(不包含55周岁)。
(三)申请人户口簿“服务处所”栏反映申请人属党政机关事业单位(部、委、办、局)工作人员的,收取所在单位开具的非在编且同意户口迁出的证明,或变更户口簿“服务处所”信息。
(四)无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或活动的记录。
若不满足以上条件,申请人则只能通过积分入户的方式来落户,但是积分系统目前尚未开放。如果需要办理落户手续,可以联系代办深户的服务商。
在满足落户条件后,申请人需要向相关部门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其中纳税申报记录是首要的证明。具体材料及办理流程如下:
1、纳税申报记录:申请人要向税务机关查询并获得最近连续3个完整纳税年度的纳税记录。如果您是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您需要提供企业最近3年完整的年度纳税申报记录;如果您是个体工商户经营者、个人独资企业所有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股东或合伙企业出资(合伙)人,您需要提供个体工商户或企业最近3年完整的年度纳税申报记录。
2、身份证明:申请人本人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3、落户申请表:填写并签字。
4、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的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5、居住证明: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在深圳的居住证明,例如租房合同、房屋买卖合同等。
6、其他证明材料:例如资产证明、婚姻状况证明、学历证明等。
申请人需要将以上材料递交给居住地的派出所,再由派出所将申请材料统一报送到户政中心进行审核办理。审核通过后,申请人可以领取新的户口本和身份证。
在整个申报流程中,纳税申报记录是最为重要的证明材料,对于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个人独资企业所有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股东、合伙企业出资(合伙)人和个体工商户经营者而言,如无纳税申报记录,则无法通过居住证申请、户口簿变更等手续直接落户。
总之,在准备在深圳落户之前,一定要了解掌握相关的纳税申报流程,准备必要的证明材料,以便顺利地办理手续。如果申请人不符合纳税申报条件,仍可通过积分入户方式来落户,并且可以寻求代办深户等服务商的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