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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纳税入户政策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2023-05-29 本站整理 阅读 7

深圳市政府为了规范居民的人口居住情况,于2019年10月1日开始实施了新的纳税入户政策。该政策要求符合一定条件的个人和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可以通过纳税作为落户条件,申请深圳市户籍。在进行申请之前,需要准备一定的材料,下面将为您详细介绍。

一、纳税入户政策的适用人群:

1.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纳税额累计在300万元以上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2.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纳税额累计在60万元以上的个人独资企业所有人,或以本人投资份额占企业实收资本的比例分摊企业纳税额累计在60万元以上的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股东、合伙企业出资(合伙)人。

3.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纳税额累计在30万元以上的个体工商户经营者。

4.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限工资薪金所得和劳务报酬所得项目)累计24万元以上的在深圳合法就业个人。

在满足以上条件的基础上,申请人还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身份和纳税条件须符合上述几点之一。

(2)年龄不超过50周岁。纳税额超过规定1倍以上的,迁户年龄可放宽至55周岁以下(不包含55周岁)。

(3)申请人户口簿“服务处所”栏反映申请人属党政机关事业单位(部、委、办、局)工作人员的,收取所在单位开具的非在编且同意户口迁出的证明,或变更户口簿“服务处所”信息。

(4)无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或活动的记录。

二、需要提供的相关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纳税证明材料(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纳税额累计在300万元以上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需提供企业最近连续3个税年度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印花税纳税申报表及相关的税务发票原件和复印件。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纳税额累计在60万元以上的个人独资企业所有人、以本人投资份额占企业实收资本的比例分摊企业纳税额累计在60万元以上的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股东、合伙企业出资(合伙)人、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纳税额累计在30万元以上的个体工商户经营者需提供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及相关的税务发票原件和复印件)。

3.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已在深圳租房居住的申请人需要提供居住证)。

4.工作单位的介绍信或者劳动合同复印件(最近连续3年在同一企业的申请人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社保卡原件及复印件或社保缴纳证明(限制申请人必须在深圳合法就业且最近连续3年在深圳缴纳社保的申请人)。

6.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或租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居民需要提供居住证和一份证明其在深圳市拥有住房的材料,如房产证或租房合同)。

7.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8.党组织关系证明或发展对象证明材料(如申请人有党员身份需提供)。

9.无犯罪记录证明。

除了以上材料外,户政中心还可能会要求提供其他材料,具体根据不同的情况而定。在材料准备充分的情况下,需要前往户政中心进行申请。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不满足纳税入户政策的条件,也可以通过积分入户的方式进行申请。积分入户的具体政策可以关注当地官方部门的政策通知,或者联系专业服务机构进行咨询。

总体而言,深圳市纳税入户政策的实施,有利于引进更多的优秀人才和企业,增强深圳市的竞争力,同时也要求申请人具备一定的经济和社会贡献,符合居住条件,实现城市的优胜劣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