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台胞如何在当地办理纳税入户?需要哪些材料?
随着深圳市政府出台新的落户政策,企业、个人独资企业所有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股东、合伙企业出资(合伙)人、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和在深圳合法就业个人在符合一定的条件下可以申请深圳纳税入户,由此带来的便利让越来越多的台胞开始关注这一政策。
下面我们就详细介绍深圳纳税入户的申请条件和所需材料。
申请条件:
1. 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纳税额累计在300万元以上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2. 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纳税额累计在60万元以上的个人独资企业所有人,或以本人投资份额占企业实收资本的比例分摊企业纳税额累计在60万元以上的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股东、合伙企业出资(合伙)人;
3. 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纳税额累计在30万元以上的个体工商户经营者;
4. 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限工资薪金所得和劳务报酬所得项目)累计24万元以上的在深圳合法就业个人。
除合法就业个人外,其他申请人须最近连续3年在同一企业(即同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一直具备与申请事由相适应的身份资格,年龄不超过50周岁。纳税额超过规定1倍以上的,迁户年龄可放宽至55周岁以下(不包含55周岁)。同时,在申请前需要注意是否有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或活动的记录。
所需材料:
1. 个人有效身份证明(含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 税务机关出具的近3年的纳税记录及完税证明原件;
3. 合同、劳动合同、工资条、社保证明、劳动审批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 若为法人代表,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和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 若为个体工商户,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和经营者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6. 若为股东、合伙企业出资(合伙)人,需提供股东、合伙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7. 其他相关证明文件。
需要注意的是,申请人户口簿“服务处所”栏反映申请人属党政机关事业单位(部、委、办、局)工作人员的,须收取所在单位开具的非在编且同意户口迁出的证明,或变更户口簿“服务处所”信息。
除非符合以上条件,否则就只能积分入户。积分系统暂时还不开放,可以先积分100或者以上之后等待系统开放,新政策是超过按分数排队。
但是,如果您需要更快速、更方便的入户办理,也可以联系深圳安家保,他们会为您提供代办服务。一般代办深户收费标准是1800-2000之间,户政中心除了工本费不收取其他费用。
总之,对于符合条件的台胞来说,深圳纳税入户政策无疑是一份非常实在的福利。希望本篇文章能帮助到正在寻找相关办理流程的人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