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政府于2019年11月5日发布了《深圳经济特区入户纳税积分管理办法》,该政策要求申请人必须符合一定的身份和纳税条件、年龄限制、工作单位要求以及无不良记录等条件,同时在申请入户时需要进行积分评估。本文将详细介绍深圳入户纳税积分政策的操作指南和申请流程。
一、符合条件的申请人
1.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纳税额累计在300万元以上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2.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纳税额累计在60万元以上的个人独资企业所有人,或以本人投资份额占企业实收资本的比例分摊企业纳税额累计在60万元以上的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股东、合伙企业出资(合伙)人。
3.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纳税额累计在30万元以上的个体工商户经营者。
4.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限工资薪金所得和劳务报酬所得项目)累计24万元以上的在深圳合法就业个人。
除合法就业个人外,其他申请人须最近连续3年在同一企业(即同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一直具备与申请事由相适应的身份资格。
二、年龄限制
申请人年龄不超过50周岁。纳税额超过规定1倍以上的,迁户年龄可放宽至55周岁以下(不包含55周岁)。
三、工作单位要求
申请人户口簿“服务处所”栏反映申请人属党政机关事业单位(部、委、办、局)工作人员的,收取所在单位开具的非在编且同意户口迁出的证明,或变更户口簿“服务处所”信息。
四、无不良记录
申请人无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或活动的记录。
三、积分评估
申请人需要进行入户纳税积分评估,最高可获得600分。具体分值标准如下:
1.法人代表或负责人年龄在35岁以下和35岁到50岁之间的,获得50分或30分;
2.近三个纳税年度内纳税所得额累计300万元及以上,最高可获得300分;
3.近三个纳税年度内纳税所得额累计60万元以上但不足300万元,最高可获得150分;
4.近三个纳税年度内纳税所得额累计30万元以上但不足60万元,最高可获得50分;
5.近三个纳税年度内个人所得税(限工资薪金所得和劳务报酬所得项目)累计24万元及以上的,在深圳合法就业个人,最高可获得50分;
6.凭证明证明子女在深圳市户籍家庭,每子女可加10分;
7.以租赁形式在深圳市有居住证,每人可加10分。
四、申请流程
1.在深圳市户籍所在区(县)出具《深圳市入户纳税积分申请表》;
2.提交以下申请资料:
①申请表;
②身份证、户口本和结婚证(未婚需提供未婚证);
③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需要提供工商营业执照、企业税务登记证、纳税申报表、税务机关出具的纳税确认函;
④个体工商户经营者需要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纳税申报表、税务机关出具的纳税确认函;
⑤个人独资企业所有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股东、合伙企业出资人需要提供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纳税申报表、个人所得税完税凭证、税务机关出具的纳税确认函。
请注意,以上申请资料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3.经过积分评估,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将获得积分。积分满足要求的可以办理迁户手续。
如果申请人积分不足或者等待时限较长,可以向代办公司或深圳安家保咨询申请代办。其中,深圳安家保符合规定以合法的方式为客户提供入户服务,收取一定服务费用。希望申请人在选择代办公司时,需多了解相关信息,避免遭遇欺诈。
总之,深圳入户纳税积分政策为深圳进一步控制楼市热度,也为深圳引导人才流入提供了方便的办法。如果申请人符合条件,可尽早准备好相关材料进行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