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出台的《关于实施积分制人才引进政策的通知》中规定,符合条件的申请者可以通过缴纳相关税费来获得积分,进而取得深圳市户口。下面是深圳入户纳税积分的加分项:
一、纳税积分加分项
1.企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纳税额累计在300万元以上可获得300分。
2.个人独资企业所有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股东、合伙企业出资(合伙)人,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纳税额累计在60万元以上可获得200分;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以本人投资份额占企业实收资本的比例分摊企业纳税额累计在60万元以上可获得150分。
3.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纳税额累计在30万元以上可获得100分。
4.合法就业个人,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限工资薪金所得和劳务报酬所得项目)累计达到24万元以上的,在深圳合法就业可获得20分。
二、其他加分项
1.高层次人才:硕士及以上学位或正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可获得180分;博士及以上学位或研究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可获得200分。
2.高端外籍人才:拥有博士及以上学位或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且从事国家鼓励的高技术与新材料、电子信息、生物医药、新能源、新材料、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等领域的工作,满足相应待遇标准的,可获得200分。
3.珠三角高校毕业生:在广东省范围内高校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的毕业生,应届生可获得50分,毕业3年内毕业生可获得30分。
4.具备实际安置住房:在深圳市范围内取得自有产权房、人才保障房、价格优惠房等房产的,可获得50分。
5.经济贡献加分:在深圳市缴纳社会保险费或缴纳个人所得税、房产税、车船税等的,在扣除相关费用后,每缴纳1万元可获得1分,积分最高不超过30分。
以上是深圳入户纳税积分的加分项,申请人需满足一定条件才能获得相应积分。同时,如果不满足条件,可以选择积分入户,或者咨询代办机构进行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