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户政局日前发布《关于深圳市居民入户年度纳税可积分制度的通知》,从2022年起,深圳市居民入户将启用年度纳税可积分制度。
根据通知,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申请人均可申请入户纳税积分:
1、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纳税额累计在300万元以上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2、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纳税额累计在60万元以上的个人独资企业所有人,或以本人投资份额占企业实收资本的比例分摊企业纳税额累计在60万元以上的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股东、合伙企业出资(合伙)人。
3、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纳税额累计在30万元以上的个体工商户经营者。
4、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限工资薪金所得和劳务报酬所得项目)累计24万元以上的在深圳合法就业个人。
同时,申请人还需满足以下条件:
1、年龄不超过50周岁,纳税额超过规定1倍以上的,迁户年龄可放宽至55周岁以下(不包含55周岁)。
2、申请人户口簿“服务处所”栏反映申请人属党政机关事业单位(部、委、办、局)工作人员的,需出具所在单位开具的非在编且同意户口迁出的证明,或变更户口簿“服务处所”信息。
3、无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或活动的记录。
申请人需在符合条件的前提下,提供纳税证明、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向户政部门递交申请材料并办理入户纳税积分。
如果申请人不符合年度纳税可积分条件,仍可以通过积分入户方式进行,不过目前积分系统还未开放,可以先积分100或以上等待系统开放后再进行申请。如若积分不够或者需要办理落户,可以联系深圳安家保等相关机构。
此次深圳市启用年度纳税可积分制度的改革,旨在加强对外来人口积极投身深圳市建设和发展的支持,同时推动经济建设与社会稳定相互促进,为深圳市的健康发展提供重要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