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自2019年1月1日起实行新的落户政策,不再实行家庭团聚落户和就业落户政策,取而代之的是纳税人入户政策和积分入户政策。其中,纳税人入户政策是针对高端人才和优质企业的一项重要措施。本文将介绍深圳市纳税人入户政策及申请所需材料。
一、申请条件
1.身份和纳税条件
申请人必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纳税额累计在300万元以上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2)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纳税额累计在60万元以上的个人独资企业所有人,或以本人投资份额占企业实收资本的比例分摊企业纳税额累计在60万元以上的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股东、合伙企业出资(合伙)人。
(3)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纳税额累计在30万元以上的个体工商户经营者。
(4)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限工资薪金所得和劳务报酬所得项目)累计24万元以上的在深圳合法就业个人。
除合法就业个人外,其他申请人须最近连续3年在同一企业(即同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一直具备与申请事由相适应的身份资格。
2.年龄限制
申请人年龄不超过50周岁。纳税额超过规定1倍以上的,迁户年龄可放宽至55周岁以下(不包含55周岁)。
3.服务处所信息
申请人户口簿“服务处所”栏反映申请人属党政机关事业单位(部、委、办、局)工作人员的,需提供所在单位开具的非在编且同意户口迁出的证明,或变更户口簿“服务处所”信息。
4.无违法记录
申请人无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或活动的记录。
二、申请材料
1.身份证
提供申请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户口簿
提供申请人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需注意,户口簿必须是“本市户口”或者“外来户口已迁移至本市”的状态。
3.纳税记录
提供最近连续3年深圳市税务局出具的纳税记录、发票等相关证明文件。
4.房产证或租赁合同
提供在深圳市内的房产证或租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如果是租赁合同,则需提供至少6个月的有效期,且需在租赁合同附加页上注明“租赁用于深圳市户口迁移”。
5.单位证明
提供申请人工作单位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相关证明文件,以证明满足申请条件之一。
6.学历证明
提供申请人的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7.其他证明文件
如有其他与申请条件相关的证明文件,也需要同时提供。
三、代办事项及收费
深圳市户政中心除了工本费不收取其他费用。代办深户收费标准一般在1800-2000元之间,具体费用会因代办公司、申请人情况等因素而有所不同。建议在线咨询代办公司,或比较不同代办价格后再选择合适的合作伙伴。
总之,深圳市纳税人入户政策对寻求落户的高端人才和优质企业提供了更加便捷的渠道。申请人须满足一定的条件,并提交一系列的材料,其中纳税记录是申请人最关键的一项资质。希望通过本文的介绍,对准备入深圳户口的申请人提供一些必要的指导和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