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纳税入户是指在累计纳税额达到一定标准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个人独资企业所有人、自然人股东、合伙企业出资人、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和合法就业个人可以通过在深圳市户政中心办理纳税入户手续,直接迁户为深圳市户籍居民。
目前,深圳市户政中心可以为纳税入户的申请人办理以下业务:
1. 户籍落户登记:根据审批通过的申请,户籍中心会为申请人办理户籍落户登记,包括迁入、迁出、新生儿入户等业务。
2. 居住证申领:申请人可以在完成落户手续后申请居住证,居住证是在深圳市居民口簿之外的一种有限期居留证件,可以作为身份证明并享受基本民生服务和社会保障待遇。
3. 公积金转移接续:申请人可以将原籍地的公积金转移至深圳,并在深圳开立新的公积金账户,享受深圳市的公积金政策待遇。
4. 医保卡办理:申请人可在户政中心办理深圳市医疗保险卡,享受深圳市医疗保险政策待遇。
5. 教育、就业等相关优惠政策申请:申请人可以通过户籍落户登记和居住证申领等业务完成优惠政策的申请,包括学校入学、就业创业等政策。
需要注意的是,纳税入户申请人必须同时满足一定的条件,才能够办理纳税入户手续。除合法就业个人外,其他申请人须最近连续3年在同一企业(即同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一直具备与申请事由相适应的身份资格。年龄不超过50周岁。纳税额超过规定1倍以上的,迁户年龄可放宽至55周岁以下(不包含55周岁)。申请人户口簿“服务处所”栏反映申请人属党政机关事业单位(部、委、办、局)工作人员的,需要收取所在单位开具的非在编且同意户口迁出的证明,或变更户口簿“服务处所”信息。同时,申请人还需要满足无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或活动的记录的条件。
对于不符合纳税入户条件的申请人,可以通过积分入户等其他方式来迁户至深圳。目前积分系统暂时还未开放,可以先积累积分然后等待系统开放。如果有需要,申请人还可以联系代办深户的公司进行咨询和办理手续,代办深户的收费标准一般为1800-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