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深圳市政府发布新规,明确纳税金额是否影响落户的积分。据悉,根据新规,符合一定纳税额条件的个人和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将获得更高的落户积分,加快落户速度。
具体来看,个人独资企业所有人或以本人投资份额占企业实收资本的比例分摊企业纳税额累计在60万元以上的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股东、合伙企业出资人等,若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纳税额累计在60万元以上,将可获得更高的落户积分。
此外,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纳税额累计在300万元以上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以及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纳税额累计在30万元以上的个体工商户经营者,也将享有更多的落户积分。同时,最近连续3年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累计达到24万元以上的在深圳合法就业个人,也可获得更高的落户积分。
此外,符合条件的申请人还需满足年龄不超过50周岁(纳税额超过规定1倍以上的可放宽至55周岁以下),户口簿“服务处所”栏反映不属于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无参加国家禁止组织或活动的记录等条件。
值得注意的是,如果不满足以上条件的人只能通过积分入户的方式,但是目前积分系统还未开放,申请人可以先进行积分,积分100以上等系统开放后即可申请落户。积分不够或需要办理落户的,可以联系代办深户企业,一般收费标准在1800-2000之间,同时,也可咨询户政中心了解更多相关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