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纳税入户是指通过纳税方式入户,所谓“纳税”是指申请人符合当地纳税入户规定,缴纳足额税款后方可申请户籍迁移。深圳市启动纳税入户政策始于2018年6月1日起,同时深圳市也要求申请人必须满足一定的条件方可申请纳税入户。
一、纳税入户条件
申请人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纳税额累计在300万元以上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2.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纳税额累计在60万元以上的个人独资企业所有人,或以本人投资份额占企业实收资本的比例分摊企业纳税额累计在60万元以上的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股东、合伙企业出资(合伙)人。
3.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纳税额累计在30万元以上的个体工商户经营者。
4.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限工资薪金所得和劳务报酬所得项目)累计24万元以上的在深圳合法就业个人。
除合法就业个人外,其他申请人须最近连续3年在同一企业(即同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一直具备与申请事由相适应的身份资格。
此外,年龄不超过50周岁,纳税额超过规定1倍以上的,迁户年龄可放宽至55周岁以下(不包含55周岁)。申请人户口簿“服务处所”栏反映申请人属党政机关事业单位(部、委、办、局)工作人员的,需收取所在单位开具的非在编且同意户口迁出的证明,或变更户口簿“服务处所”信息。此外,申请人无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或活动的记录。
二、申请流程
1.申请人在公示期内提出申请。
申请人准备好相关的纳税证明材料,填写好《深圳市纳税入户申请表》,通过万元特权APP申报或专人代办。同时,向开具公示申请的镇街、社区(居委会)提出书面申请,附加身份证、户口本等证据材料。
2.受理并审核申请表。
镇街、社区(居委会)核实相关材料资料齐全后,将申请表及申请人本人身份证影印件、纳税证明、户口簿、婚姻状况证明、居住证明、社保证明等材料送交到所在区审批中心。
3.资料审核通过。
所在区审批中心进行资料审核及公示工作,逐级审批并报市级主管部门审核,审核通过后准予办理入户手续。
4.办理入户。
申请人按照规定,在规定时间内与原户籍地派出所和新户籍地派出所办理户籍移动手续及相关的人口管理手续。
三、注意事项
1.名下拥有多个公司的纳税人不得拆分纳税额,多个公司纳税额需累计计算。
2.缴纳的税款必须由申请人本人名下的银行账户交纳。
3.所在区政务服务中心不得收取除工本费以外的任何费用。
4.申请人拥有交纳社保和纳税两种渠道,如果符合条件可以优先考虑纳税入户。
5.如果不满足条件的人可以通过积分入户方式来办理,积分系统暂时还不开放,可以先积分100或者以上之后等待系统开放。积分不够或者需要办理落户可以联系深圳安家保。
四、总结
深圳纳税入户政策的推出,减少了户籍迁移的门槛,有效吸引人才来到深圳发展。但同时,申请人必须满足一定的条件才能申请,对于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来说,可以通过积分系统的方式来申请。在申请纳税入户时,申请人还需注意材料齐全、缴税款项、办理相关手续等事项,以免影响申请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