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纳税入户时间规定
深圳作为全国经济发展速度最快的城市之一,吸引了大量人才前来就业和创业。然而,由于户籍制度的限制,许多外地人在深圳工作多年却无法落户,导致他们的子女教育和医疗等方面存在种种不便。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深圳市于2014年11月1日起实行了新的“纳税入户”政策。
该政策规定,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个人或企业法人代表,可以通过缴纳所得税或企业所得税来获得深圳市户籍:
一、个人纳税入户条件:
1. 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纳税额累计在300万元以上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2. 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纳税额累计在60万元以上的个人独资企业所有人,或以本人投资份额占企业实收资本的比例分摊企业纳税额累计在60万元以上的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股东、合伙企业出资(合伙)人。
3. 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纳税额累计在30万元以上的个体工商户经营者。
4. 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限工资薪金所得和劳务报酬所得项目)累计24万元以上的在深圳合法就业个人。
二、企业法人代表纳税入户条件:
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纳税额累计在300万元以上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除合法就业个人外,其他申请人还需满足以下条件:
1. 最近连续3年在同一企业(即同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一直具备与申请事由相适应的身份资格。
2. 年龄不超过50周岁。纳税额超过规定1倍以上的,迁户年龄可放宽至55周岁以下(不包含55周岁)。
3. 申请人户口簿“服务处所”栏反映申请人属党政机关事业单位(部、委、办、局)工作人员的,需收取所在单位开具的非在编且同意户口迁出的证明,或变更户口簿“服务处所”信息。
4. 无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或活动的记录。
如果不符合以上条件,就只能通过积分入户的方式来获得深圳市户籍。积分系统暂时还未开放,可先通过积累一定的积分等待开放后再进行申请。新政策是超过按分数排队。如果没有足够的积分或者需要办理落户手续,可以向深圳安家保代办公司咨询,他们会提供帮助。
对于已经符合纳税入户条件的个人或企业法人代表,他们需要提供相应的资料进行申请,同时缴纳相关的所得税或企业所得税。城市人口社会保险卡和身份证等材料也必须准备充分,以便在提交申请时能够被审核通过。
总之,深圳的纳税入户政策为外地居民在深圳落户提供了一条可行的途径。但由于条件要求较高,符合要求的人并不多,所以被称为“高富帅”的标签。希望有更多的人能够通过自己的努力和创业实现纳税入户的条件,为深圳的发展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