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山区居住证纳税入户,是指符合一定条件的申请人可以直接通过纳税来获得居住证,并在深圳南山区入户落户。这也是一项深圳市政府为吸引人才和优化住房居住结构而推出的政策。
申请条件
首先,申请人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纳税额累计在300万元以上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2.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纳税额累计在60万元以上的个人独资企业所有人,或以本人投资份额占企业实收资本的比例分摊企业纳税额累计在60万元以上的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股东、合伙企业出资(合伙)人。
3.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纳税额累计在30万元以上的个体工商户经营者。
4.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限工资薪金所得和劳务报酬所得项目)累计24万元以上的在深圳合法就业个人。
除合法就业个人外,其他申请人须最近连续3年在同一企业(即同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一直具备与申请事由相适应的身份资格。
其次,申请人年龄不能超过50周岁。纳税额超过规定1倍以上的,迁户年龄可放宽至55周岁以下(不包含55周岁)。
再次,申请人的户口簿“服务处所”栏必须反映其为正式在职的外来务工人员,或纳税人员工、企业主、个体工商户或者在深圳合法就业个人。如果申请人属于党政机关事业单位(部、委、办、局)工作人员,则需要提供所在单位开具的非在编且同意户口迁出的证明,或变更户口簿“服务处所”信息。
最后,申请人不能存在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或活动的记录。
申请流程
符合以上条件的申请人,可以通过以下流程申请南山区居住证纳税入户:
1、申报环节
申请人需要带齐以下资料到其纳税所在地的税务机关申报入户:
(1)《深圳市南山区人才引进居住证纳税入户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1份。
(2)身份证及其复印件、户口簿或者居住证原件及其复印件。
(3)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须提供企业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照原件及复印件;个人独资企业所有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股东、合伙企业出资(合伙)人须提供企业工商营业执照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原件及其复印件。
(4)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深圳地区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纳税证明原件及其复印件。个体工商户经营者的,提供连续3年完税证明。
(5)纳税机关出具的纳税人信用等级评定结果或者主管稽核机关出具的涉税违法记录的证明。
(6)申请人与家属的婚姻证明及其复印件(如有家属入户)。
(7)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如非在编工作证明、劳动合同、工资缴纳证明等。
2、初审环节
纳税机关接到申请之后,将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
初审主要内容包括:
事由审核:审查申请人是否符合南山区居住证纳税入户的条件。
材料审核:审查申请人提交的材料是否齐全、真实、准确。
3、公示环节
通过初审的申请人,应当在纳税机关指定的公示期内(一般为3天)进行公示。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可以以书面形式对申请人提出异议。
4、复审环节
公示结束之后,纳税机关将在5个工作日内对申请材料进行复审。
复审内容包括:
核对接收公示结果:确认是否存在异议,并进行调查核实,并告知调查结果。
认真核实申请人提交的原始资料:仔细查验申请人提交的相关证实材料,核准、复核申请人提交的相关证实材料,查验申请人是否存在违法行为。
5、颁证环节
经过复审的申请人,即可获得南山区居住证。
需要说明的是,南山区居住证纳税入户政策并不是每个人都能轻松申请的政策,只有符合条件的人才有申请的资格。而且,如果不符合条件,则只能通过积分入户或者联系代办机构进行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