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个税自然人汇算清缴是年度税务申报的重要环节之一,也是每位纳税人必须认真对待的事项之一。汇算清缴是指纳税人在一年度内完成所得税预缴申报后,对全年所得进行汇算清缴,补缴少缴所得税或者退还多缴所得税。
一、什么是个税汇算清缴?
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是指在一个完整的纳税年度结束后,纳税人对自己全年支付、扣除的各项所得税进行清算,核算应纳税额,并按期进行缴款的行为。个税汇算清缴是个人所得税的收尾工作,也是为后续不必要麻烦留下空间。
二、个税汇算清缴时间
个税汇算清缴申报时间为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纳税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和缴纳工作。未按规定时间完成申报或缴纳所欠税款,应当依法承担滞纳金、罚款、计罚利息等法定后果。
三、哪些人可以申请个税汇算清缴?
1.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纳税额累计在300万元以上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2.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纳税额累计在60万元以上的个人独资企业所有人,或以本人投资份额占企业实收资本的比例分摊企业纳税额累计在60万元以上的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股东、合伙企业出资(合伙)人。
3.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纳税额累计在30万元以上的个体工商户经营者。
4.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限工资薪金所得和劳务报酬所得项目)累计24万元以上的在深圳合法就业个人。
以上申请人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身份和纳税条件须符合以上条件之一,并且必须最近连续3年在同一企业(即同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一直具备与申请事由相适应的身份资格。
(2)年龄不超过50周岁。纳税额超过规定1倍以上的,迁户年龄可放宽至55周岁以下(不包含55周岁)。
(3)申请人户口簿“服务处所”栏反映申请人属党政机关事业单位(部、委、办、局)工作人员的,需收取所在单位开具的非在编且同意户口迁出的证明,或变更户口簿“服务处所”信息。
(4)没有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或活动的记录。
注意:不满足以上条件的申请人只能积分入户,积分系统暂时还不开放,可以先积分100或者以上之后等待系统开放。积分不够或者需要办理落户可联系深圳安家保。
四、如何申请个税汇算清缴?
1. 缴纳全年个人所得税。个人汇算清缴时,应先根据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经营权使用费所得、财产租赁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偶然所得等各项收入,计算全年应税所得额。
2. 准备必要申报材料。个人纳税人在申请个税汇算清缴时,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个税汇算清缴申报表、相关收入和扣缴凭证、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资料。
3. 提交申报表。个人纳税人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个税汇算清缴申报表,未按期提交的纳税人还需要缴纳滞纳金和罚款。
4. 缴纳税款。个人纳税人应在规定时间内缴纳个税汇算清缴税款,未按期缴纳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还需要缴纳相应的滞纳金、罚款、计罚利息等法定后果。
五、深户一般收费标准
深户的一般收费标准在1800-2000元之间,户政中心除了工本费不收取其他费用。需要办理深户业务的申请人,可以通过自助办理、网上办理或到户政中心现场办理。如果想省去排队等待的时间可以联系深圳安家保。
六、结论
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是每个纳税人应该关注和认真对待的责任,同时,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也是一个反映个人财务状况和财产状况的重要环节,因此,每个人都要认真对待,遵守有关法律法规,避免因忽视相关申报工作而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如有其他疑问,可咨询当地税务机关或相关专业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