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深圳市户政中心公示了新的纳税入户政策细则,该政策旨在加强对纳税人的管理和监督,限制无实际贡献的人进入深圳市户籍。下面就该政策的细则展开详细介绍。
一、适用人群
该政策只适用于身份和纳税条件符合以下至少一项的申请人:
1. 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纳税额累计在300万元以上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2. 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纳税额累计在60万元以上的个人独资企业所有人,或以本人投资份额占企业实收资本的比例分摊企业纳税额累计在60万元以上的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股东、合伙企业出资(合伙)人。
3. 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纳税额累计在30万元以上的个体工商户经营者。
4. 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限工资薪金所得和劳务报酬所得项目)累计24万元以上的在深圳合法就业个人。
除了合法就业个人外,其他申请人还需要最近3年在同一家企业有相适应的身份资格。
二、适龄范围
符合纳税入户条件的申请人年龄应在50周岁以下。如果纳税额超过规定数倍,迁户年龄可放宽至55周岁以下。
三、工作单位
若申请人户口簿的“服务处所”栏反映其属于党政机关事业单位(部、委、办、局)工作人员,则还需要提供所在单位开具的非在编且同意户口迁出的证明,或变更户口簿“服务处所”信息。
四、无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或活动的记录。
申请人需提供正常纳税记录,且无参加国家禁止组织或活动的记录。
如果不满足以上条件,则只能通过积分入户的方式进行申请。但积分系统目前尚未开放,因此只能等待100积分及以上之后才能排队申请。如果想要更快速的办理纳税入户手续,也可以联系代办深户机构,他们一般会收取约1800-2000元不等的代办费用。
总之,此次深圳市户政中心发布的纳税入户政策细则,对于广大申请人来说是一次明确的指引,希望各位符合条件的申请人能顺利申请入户,为深圳经济社会发展做出自己的贡献。同时也提醒需要申请入户的申请人注意政策细则,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