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作为我国经济发达的城市之一,吸引了众多人才的关注。近年来,为了更好地服务人才、落实人才引进政策,深圳提出了一系列的积分入户政策,旨在鼓励优秀人才来深圳生活和创业,为深圳城市发展做出更大贡献。其中,深圳积分入户纳税加分是重要的评判标准之一。那么,如何计算深圳积分入户纳税加分呢?以下是详细解答。
一、纳税额的计算方法
纳税额是计算积分入户纳税加分的重要指标之一,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1)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纳税额累计计算方法:
以企业为单位,以企业所在地税务局出具的最近3个纳税年度年度汇算清缴税额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D2000003表为基础,逐年累加到达300万元以上的计税销售额,即为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纳税额。
(2)个人独资企业所有人或自然人股东、合伙企业出资人的纳税额累计计算方法:
以个人独资企业、有限责任公司和合伙企业为单位,以每年法定申报所得税销项资料表为基础,逐年累加到达60万元以上的缴纳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和房产税等各类税费,其中以个人名义缴纳的税费须取得国税机关出具的纳税人信息申报表,以证明个人纳税情况。自然人股东和合伙企业出资人享有占份额分摊的企业纳税额,以占份额所对应的纳税额度逐年累加到60万元以上。
(3)个体工商户经营者的纳税额累计计算方法:
以市场监管总局出具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为基础,逐年累加3年缴纳的增值税、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和城建税等各类税费,到达30万元以上为个体工商户经营者的纳税额。
(4)在深圳合法就业个人的纳税额累计计算方法:
以申请人报送的个人所得税纳税清单、工资单、劳务费付款凭证等文件为基础,逐年累加达到24万元以上的个人所得税。
二、纳税加分的计算方法
深圳积分入户纳税加分的计算方法如下:
以累计纳税额为基础,将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纳税额乘以3,个人独资企业、自然人股东、合伙企业出资人对应的自有资金形成的企业纳税额乘以2,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和在深圳合法就业个人的纳税额各自乘以1,得出纳税加分总分数。如: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3年内累计缴纳税额达到500万元,则纳税加分总分数为1500分。
需要注意的是,申请人的纳税加分总分数最高为1500分,即使在此基础上缴纳更多的税款也不能再增加纳税加分总分数。
三、满足申请条件
除了需要缴纳一定的纳税款,申请人还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身份和纳税条件须符合3种以上之一;
(2)年龄不超过50周岁;
(3)户口簿“服务处所”栏反映申请人属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需要提供所在单位开具的非在编且同意户口迁出的证明,或变更户口簿“服务处所”信息;
(4)无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或活动的记录。
四、不满足条件的申请人
如果申请人不符合以上条件,就只能通过积分入户的方式来申请深圳户口。目前,积分系统暂时不开放,申请人可以先积分100或以上之后等待系统开放。由于新政策是超过按分数排队,积分不够或需要办理落户的申请人可以联系深圳安家保,他们会根据申请人的具体情况提供相应的服务。一般情况下,代办深户的费用在1800-2000元之间,户政中心除了工本费不收取其他费用。
总之,深圳积分入户纳税加分是深圳入户申请中的重要指标之一,申请人需要按照规定的计算方法计算自己的纳税额,并且满足相关条件才能获得纳税加分。如果不满足条件的申请人只能通过积分入户来获得深圳户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