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入户是否需要缴纳社保?
自2019年1月1日起,深圳市户政局实行新的落户政策。新政策规定,非深圳籍申请人在落户前需满足一定的条件,其中之一是缴纳社保。
具体来说,根据深圳市政府印发的《关于优化完善落实引进高层次人才、高技能人才和紧缺专业人才工作管理的若干意见》文件,以下群体可以申请落户:
1.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纳税额累计在300万元以上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2.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纳税额累计在60万元以上的个人独资企业所有人,或以本人投资份额占企业实收资本的比例分摊企业纳税额累计在60万元以上的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股东、合伙企业出资(合伙)人。
3.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纳税额累计在30万元以上的个体工商户经营者。
4.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限工资薪金所得和劳务报酬所得项目)累计24万元以上的在深圳合法就业个人。
需要注意的是,除合法就业个人外,其他申请人需最近连续3年在同一企业(即同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一直具备与申请事由相适应的身份资格。此外,年龄不能超过50周岁(纳税额超过规定1倍以上的,迁户年龄可放宽至55周岁以下),同时无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或活动的记录。
如果不满足上述条件,则只能通过积分入户。不过,积分系统暂时还未开放,申请人可以先通过深圳安家保等相关机构办理落户手续。根据代办深户的一般收费标准,代理机构的服务收费在1800-2000元之间。此外,除工本费外,户政中心不会再额外收取其他费用。
总之,想要在深圳落户的申请人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其中之一是缴纳社保。如不符合条件,则需等待积分入户政策的开放或寻求代理机构协助办理落户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