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作为全国的经济特区,其经济高速发展之下,吸引了大量的人口涌入,导致户籍限制和落户难问题不断加剧。2019年,深圳市推出了新的纳税入户政策,这一政策的实施使得一些纳税额度达标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个体工商户经营者,以及缴纳个人所得税数额达标的合法就业个人有机会直接落户。
具体来看,深圳市要求申请人在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纳税额累计达到了一定标准: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要求纳税额累计在300万元以上,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和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股东要求纳税额累计在60万元以上,而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累计达到24万元以上的在深圳合法就业个人,也有机会直接落户。
值得注意的是,在满足上述条件的情况下,申请人还需满足其他条件:年龄不超过50周岁,无参加国家禁止组织或活动的记录,以及申请人户口簿“服务处所”栏反映申请人属党政机关事业单位(部、委、办、局)工作人员的,需要收取所在单位开具的非在编且同意户口迁出的证明,或变更户口簿“服务处所”信息等。
对于没有达到上述标准的人士,则只能通过积分入户的方式来申请落户,积分系统暂时还不开放,可以先积分100或以上之后等待系统开放。在这个过程中,积分不够或者需要办理落户的人士可以联系深圳安家保代办,一般收费标准是1800-2000元之间,其中户政中心除了工本费不收取其他费用。
总体上,深圳市的纳税入户政策为那些已经在深圳市有了实际活动和贡献的人士提供了更便利的落户渠道。不过,只有少数人符合该政策的标准,绝大多数人还是需要通过努力和其他的途径来争取到落户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