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是我国的经济特区,经济发展十分快速,其企业纳税落户政策也在不断变化。最近,深圳市已对企业纳税落户政策做了新的调整,以下为具体情况:
一、纳税条件
1. 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纳税额累计在300万元以上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2. 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纳税额累计在60万元以上的个人独资企业所有人,或以本人投资份额占企业实收资本的比例分摊企业纳税额累计在60万元以上的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股东、合伙企业出资(合伙)人。
3. 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纳税额累计在30万元以上的个体工商户经营者。
4. 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限工资薪金所得和劳务报酬所得项目)累计24万元以上的在深圳合法就业个人。
除合法就业个人外,其他申请人须最近连续3年在同一企业(即同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一直具备与申请事由相适应的身份资格。
二、年龄限制
申请人年龄不超过50周岁。纳税额超过规定1倍以上的,迁户年龄可放宽至55周岁以下(不包含55周岁)。
三、工作单位要求
申请人户口簿“服务处所”栏反映申请人属党政机关事业单位(部、委、办、局)工作人员的,需收取所在单位开具的非在编且同意户口迁出的证明,或变更户口簿“服务处所”信息。
四、其他要求
申请人不能有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或活动的记录。
对于不符合上述条件的申请人,只能通过积分入户的方式获得深圳户口。目前,积分系统暂未开放,只能先积分100分以上,等待系统开放后按照分数排队。如果积分不够或者需要办理落户,可以联系深圳安家保。
总的来说,深圳企业纳税落户政策调整对于一些符合条件的企业和个人是一项好消息。但同时,也需要注意申请条件和年龄限制等方面的问题,以免影响申请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