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纳税落户是深圳市政府为吸引高质量人才和优秀企业而推出的政策之一,该政策要求申请人必须符合一定的条件,且需要准备一定的材料。
首先,申请人必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1. 最近连续三个纳税年度内纳税额累计在300万元以上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2. 最近连续三个纳税年度内纳税额累计在60万元以上的个人独资企业所有人,或以本人投资份额占企业实收资本的比例分摊企业纳税额累计在60万元以上的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股东、合伙企业出资(合伙)人;3. 最近连续三个纳税年度内纳税额累计在30万元以上的个体工商户经营者;4. 最近连续三个纳税年度内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限工资薪金所得和劳务报酬所得项目)累计24万元以上的在深圳合法就业个人。除合法就业个人外,其他申请人须最近连续三年在同一企业,一直具备与申请事由相适应的身份资格。
其次,申请人的年龄不超过50周岁。若纳税额超过规定1倍以上,则迁户年龄可放宽至55周岁以下(不包含55周岁)。此外,申请人的户口簿“服务处所”栏反映申请人属党政机关事业单位(部、委、办、局)工作人员的,需收取所在单位开具的非在编且同意户口迁出的证明,或变更户口簿“服务处所”信息。最后,申请人需证明自己无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或活动的记录。
如果申请人符合以上条件,需要准备的材料有:1.《深圳市纳税落户申请表》原件及复印件;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外籍申请人需提供护照);3.纳税证明(包括税务机关出具的企业、个体工商户、个人纳税证明、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4.个体工商户还需提供营业执照、经营场所证明等相关材料。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申请人不符合以上条件,那么只能通过积分入户的方式申请深户。目前积分系统还没有开放,需要等待。不过,如果您急于办理落户,可以联系深圳安家保,了解代办深户的具体收费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