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户政中心近期开放了纳税入户预审申请的通道,申请人通过纳税入户预审可以获得优先落户的机会。但是申请人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身份和纳税条件须符合以下之一:
1.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纳税额累计在300万元以上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2.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纳税额累计在60万元以上的个人独资企业所有人,或以本人投资份额占企业实收资本的比例分摊企业纳税额累计在60万元以上的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股东、合伙企业出资(合伙)人。
3.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纳税额累计在30万元以上的个体工商户经营者。
4.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限工资薪金所得和劳务报酬所得项目)累计24万元以上的在深圳合法就业个人。
除合法就业个人外,其他申请人须最近连续3年在同一企业(即同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一直具备与申请事由相适应的身份资格。
二、年龄不超过50周岁。纳税额超过规定1倍以上的,迁户年龄可放宽至55周岁以下(不包含55周岁)。
三、申请人户口簿“服务处所”栏反映申请人属党政机关事业单位(部、委、办、局)工作人员的,收取所在单位开具的非在编且同意户口迁出的证明,或变更户口簿“服务处所”信息。
四、无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或活动的记录。
现在问题来了,如果申请人符合以上条件想要通过纳税入户预审入户,需要准备哪些材料呢?根据深圳户政中心的规定,申请人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个人身份证原件(申请人需要到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开具《身份证居民户口专用》申请表,填写相关信息);
2、户口簿原件(如有)或者暂住证原件;
3、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并在复印件上注明公司电话、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电话、内部管理联系人电话(如果不是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4、最近3个连续纳税年度的完税证明和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或者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证明;
5、在深就业个人须提供近一个月工资条或聘用合同原件;
6、最近6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原件(包括个人和企业);
7、非深户籍的申请人需提供深圳市居住证或者居住证暂住批准通知书(落户前15日内申请,申请人需提供居住证所在区公安机关出具的《局部无犯罪记录证明》)。
以上材料均为原件,请提前做好复印和归档。材料齐全后可提交到户政中心办理。
需要提醒大家的是,办理纳税入户预审和户口迁移都是需要收取一定工本费的。深户一般收费标准是1800-2000之间,户政中心除了工本费不收取其他费用。如果您不满足纳税入户的条件,就只能通过积分入户的方式。现在积分系统暂时还不开放,可以先积分100或者以上之后等待系统开放,新政策是超过按分数排队。积分不够或者需要办理落户可以联系深圳安家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