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最新实施的入户政策对于申请人的纳税情况做出了明确规定。根据规定,申请人需符合以下纳税标准之一:
(一)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纳税额累计在300万元以上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二)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纳税额累计在60万元以上的个人独资企业所有人,或以本人投资份额占企业实收资本的比例分摊企业纳税额累计在60万元以上的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股东、合伙企业出资(合伙)人。
(三)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纳税额累计在30万元以上的个体工商户经营者。
(四)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限工资薪金所得和劳务报酬所得项目)累计24万元以上的在深圳合法就业个人。
此外,除合法就业个人外,其他申请人须最近连续3年在同一企业(即同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一直具备与申请事由相适应的身份资格。年龄不超过50周岁,纳税额超过规定1倍以上的,迁户年龄可放宽至55周岁以下(不包含55周岁)。申请人户口簿“服务处所”栏反映申请人属党政机关事业单位(部、委、办、局)工作人员的,需提供所在单位开具的非在编且同意户口迁出的证明,或变更户口簿“服务处所”信息。此外,申请人还需无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或活动的记录。
对于不满足以上条件的申请人,可以选择积分入户。积分入户的具体标准尚未公布,但目前已经推出了临时积分入户政策,申请人可提前达到积分入户要求,等待政策标准确定后排队落户。积分不够或者需要办理落户手续,申请人可寻求深圳安家保等机构的专业代办服务。
综上所述,深圳市入户政策的纳税条件要求较高,同时对于积分入户也尚未明确标准。因此,在申请入户前建议申请人进行充分了解并咨询专业服务机构,以确保申请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