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自2019年9月1日起实施新的纳税入户政策,此前深圳市实行的是“积分入户”政策,新政策取消了积分入户政策,改为纳税入户政策。此项政策是指依据市财政局和市税务局发布的“深圳市关于纳税入户的实施细则”,来为符合条件的个人和企业提供深圳市户口的政策。
从政策发布起,深圳市已经出台了“代办深户”的政策,让符合条件的社会办事机构可以为符合条件的人员提供一站式的纳税入户服务。代办深户一般收费标准是1800-2000之间,户政中心除了工本费不收取其他费用。如果您不想通过代办深户办理,也可以自己前往深圳市户政中心办理纳税入户手续。
但是需要注意的是,符合条件的人员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才能够办理纳税入户手续。根据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和市公安局规定,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个人或企业法定代表人,可以办理深圳市纳税入户手续:
1. 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纳税额累计在300万元以上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2. 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纳税额累计在60万元以上的个人独资企业所有人,或以本人投资份额占企业实收资本的比例分摊企业纳税额累计在60万元以上的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股东、合伙企业出资(合伙)人。
3. 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纳税额累计在30万元以上的个体工商户经营者。
4. 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限工资薪金所得和劳务报酬所得项目)累计24万元以上的在深圳合法就业个人。
除合法就业个人外,其他申请人须最近连续3年在同一企业(即同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一直具备与申请事由相适应的身份资格。
此外,还有一些其他的限制条件需注意:
1. 年龄不超过50周岁。纳税额超过规定1倍以上的,迁户年龄可放宽至55周岁以下(不包含55周岁)。
2. 申请人户口簿“服务处所”栏反映申请人属党政机关事业单位(部、委、办、局)工作人员的,收取所在单位开具的非在编且同意户口迁出的证明,或变更户口簿“服务处所”信息。
3. 无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或活动的记录。
此前,深圳市实行的是“积分入户”政策,符合条件的人员需要在积分系统中获得一定的积分才能够办理深圳市户口。但是现在新政策取消了积分入户政策,改为纳税入户政策,符合条件的人员可以通过纳税入户来办理深圳市户口。
如果您不符合纳税入户的条件,可以选择积分入户的方式,但积分入户政策已经暂停。您也可以选择联系深圳安家保等社会办事机构来办理深圳市户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