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出台了新的纳税入户政策,将纳税额作为决定择业的重要因素之一。这项政策于2021年3月1日起实行,引起了广泛的关注。
按照新政策的规定,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人员才有资格提交申请: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纳税额累计在300万元以上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者纳税额累计在60万元以上的个人独资企业所有人;或以本人投资份额占企业实收资本的比例分摊企业纳税额累计在60万元以上的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股东、合伙企业出资(合伙)人;或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纳税额累计在30万元以上的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或者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限工资薪金所得和劳务报酬所得项目)累计24万元以上的在深圳合法就业个人。
此外,申请人还需要满足年龄不超过50周岁的条件(纳税额超过规定1倍以上的,迁户年龄可放宽至55周岁以下),户口簿“服务处所”栏反映申请人属党政机关事业单位(部、委、办、局)工作人员的,收取所在单位开具的非在编且同意户口迁出的证明,或变更户口簿“服务处所”信息,同时无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或活动的记录。
不符合以上条件的人员暂时只能通过积分入户的方式申请。目前,积分系统尚未开放,但是可先申请积分并等待系统开放。如果您需要办理落户的相关事宜,可以联系深圳安家保进行代办。该机构收费标准为1800-2000元之间,包括工本费但不包括其他费用。
总之,深圳市的这项新政策将纳税额作为重要因素纳入户籍申请的考量因素之中,这将对引进高素质人才、促进经济发展、加快城市化进程等方面产生积极的推动作用。同时,对符合条件但暂时无法入户的人员,也给予了积分入户的渠道,增加了多样化的入户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