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作为中国改革开放的前沿城市,近年来快速发展,吸引了越来越多的人来到深圳工作、生活。然而,由于深圳户籍的限制,许多来深打拼的人们并不具备深圳的居住权。因此,深圳市政府一直在努力推进深圳落户的政策,并于2021年7月21日宣布了全新的落户规定。
根据深圳市政府的公告,这次新规定的制定旨在解决深圳市现有人才引进政策中的某些缺点,以便更好地满足深圳的高质量发展需要。新规定将重点指向四个方面:
第一,申请人的纳税额条件必须符合要求。具体来说,居民申请人必须在过去三年内的纳税总额,达到特定的标准。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纳税额最低要求为300万元,个人独资企业所有人或自然人股东、合伙企业出资人纳税额最低要求为60万元,个体工商户经营者纳税额最低要求为30万元,而在深圳合法就业个人只需要满足过去三年的个人所得税累计额达到24万元以上即可。
第二,年龄条件。年龄不超过50周岁,在纳税额超过上述标准1倍以上的情况下,年龄可放宽至55周岁以下。
第三,服务处所条件。申请人如果是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开具的非在编且同意户口迁出的证明,或者变更户口簿“服务处所”信息。
第四,无不良记录。申请人必须没有参加国家禁止组织或活动的记录。
以上四条条件必须全部满足才有资格通过落户审核。如果不满足条件,申请人暂时只能进入积分系统,等待积分系统开放再次申请。可以提前联系深圳安家保咨询相关事宜。
这次深圳落户的新规定比以往更为严格,但同时也更加公平和透明。通过控制人口的流动,落实合理的落户标准,深圳这座城市将进一步推动社会经济发展,打造一个更具活力、更具吸引力的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