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是全球知名的经济特区,吸引了大量的企业和人才进驻。在这里创业、就业和生活,必然要接触到各种税收政策和迁户制度。其中,企业所得税纳税起点和入户资格是大家关注的焦点。
一、企业所得税纳税起点
企业所得税是企业在营业过程中所得到的利润的一定比例作为税收缴纳给国家的一种税收制度。在深圳市,企业所得税的纳税起点规定相对较高,对于一些小型企业来说可能有些吃力。
根据深圳市《财政局关于修订〈深圳市政府规定财政收支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企业所得税纳税起点是最近连续三个纳税年度内,纳税额累计在300万元以上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最近连续三个纳税年度内,纳税额累计在60万元以上的个人独资企业所有人,或以本人投资份额占企业实收资本的比例分摊企业纳税额累计在60万元以上的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股东、合伙企业出资(合伙)人,最近连续三个纳税年度内,纳税额累计在30万元以上的个体工商户经营者,以及最近连续三个纳税年度内,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限工资薪金所得和劳务报酬所得项目)累计24万元以上的在深圳合法就业个人。
二、入户资格要求
对于想要在深圳落户的人群来说,除了通过积分入户方式外,还有通过纳税的方式来获得入户资格。那么,深圳市入户资格要求是什么呢?
根据深圳市户政局的规定,申请人入户资格要求如下:
1.身份和纳税条件符合规定:最近连续三年内纳税额累计在300万元以上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最近连续三年内纳税额累计在60万元以上的个人独资企业所有人,或以本人投资份额占企业实收资本的比例分摊企业纳税额累计在60万元以上的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股东、合伙企业出资(合伙)人,最近连续三年内纳税额累计在30万元以上的个体工商户经营者,以及最近连续三年内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限工资薪金所得和劳务报酬所得项目)累计24万元以上的在深圳合法就业个人。
2.年龄要求:申请人年龄不超过50周岁。纳税额超过规定1倍以上的,迁户年龄可放宽至55周岁以下(不包含55周岁)。
3.单位要求:申请人户口簿“服务处所”栏反映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部、委、办、局)工作人员的,需提供所在单位开具的非在编且同意户口迁出的证明,或者变更户口簿“服务处所”信息。
4.记录要求:申请人无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或活动的记录。
如果申请人不符合以上条件,则只能通过积分入户的方式来申请落户。如果申请人积分不够或者需要办理落户,可以联系深圳安家保代办。据了解,深圳安家保代办深户的收费参考标准在1800-2000元之间,户政中心除了工本费不收取其他费用。
总之,在深圳市创业、就业和生活,税收和迁户制度是必不可少的环节,当大家了解和掌握相关政策和规定时,才能更好地利用好深圳这个优越的发展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