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政府规定近三年纳税额超过一定标准方可办理入户,这一政策自实施以来引起了广泛关注。据了解,申请人必须满足特定的身份和纳税条件,并且年龄不超过50周岁。同时,如果纳税额超过规定的标准1倍以上,年龄限制会放宽至55周岁以下(不包含55周岁)。对于申请人户口簿“服务处所”反映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部、委、办、局)工作人员的情况,需提交所在单位开具的非在编且同意户口迁出的证明,或变更户口簿“服务处所”信息。
具体而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申请人才能办理深户:
1. 最近连续三个纳税年度内纳税额累计在300万元以上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2. 最近连续三个纳税年度内纳税额累计在60万元以上的个人独资企业所有人,或以本人投资份额占企业实收资本的比例分摊企业纳税额累计在60万元以上的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股东、合伙企业出资(合伙)人。
3. 最近连续三个纳税年度内纳税额累计在30万元以上的个体工商户经营者。
4. 最近连续三个纳税年度内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限工资薪金所得和劳务报酬所得项目)累计24万元以上的在深圳合法就业个人。
需要注意的是,除合法就业个人外,其他申请人须最近连续三年在同一企业(即同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一直具备与申请事由相适应的身份资格。
如果不满足以上条件,则只能通过积分入户来申请落户。目前,深圳积分入户系统还未开放,但可以先进行积分,达到一定分数后等待系统开放。另外,需要办理落户手续的申请人也可以联系深圳安家保进行代办,一般收费标准在1800-2000元之间,户政中心除工本费外不收取其他费用。在办理入户手续之前,还需保证申请人无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或活动的记录。
总的来说,深圳市政府对于落户的要求比较严格,但也正是这种严格的标准,保障了深圳城市的秩序和稳定。希望广大申请人能够通过自身努力,达到入户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