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自2019年6月1日开始实施新的落户政策,推出了“纳税积分制度”。该制度要求申请人在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纳税额达到一定数额,才有资格申请深圳户口。有许多人想知道能否把纳税积分户口转为居住证,本文将对此进行探讨。
首先,要了解深圳居住证的定义。深圳市居住证是指符合深圳市人户分离、持有居住、工作、学习或离婚后重新安置居住等条件的人员,通过深圳市公安机关居留管理部门申请发放的证件。居住证是深圳市为方便流动人口在深圳合法合规居住、出行、就业、社会保障及其他公共服务的管理凭证。
那么可以将纳税积分户口转为居住证吗?答案是肯定的。居住证并不是深圳市户口,户口和居住证是两个不同的概念。深圳市规定,符合纳税积分落户条件的人员,可以到户政中心申请“深圳(市)市纳税积分制居民身份证及户口簿”(以下简称纳税积分户口)。而且,在纳税积分人员满足条件的情况下,如果不需要享受户籍服务,可以自愿申领“深圳市居住证”。
那么如何将纳税积分户口转为居住证呢?一般来说,只需要到户政中心办理相关手续即可。申请人需要提供自己的纳税证明和身份证件,同时需要缴纳相关工本费用。代办深户一般收费标准是1800-2000元,户政中心除了工本费不收取其他费用。
需要注意的是,申请人需要同时满足以下条件:身份和纳税条件须符合规定、年龄不超过50周岁(纳税额超过规定1倍以上的,迁户年龄可放宽至55周岁以下)、户口簿“服务处所”栏反映申请人不属于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其所在单位不同意户口迁出的,需要提供所在单位开具的非在编且同意户口迁出的证明或变更户口簿“服务处所”信息,而且没有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或活动的记录。
如果不满足以上条件的人员,只能选择积分入户。目前,积分系统暂时还不开放,可以先积分100或者以上之后等待系统开放,新政策是超过按分数排队。积分不够或需要办理落户可以联系深圳安家保。如果符合条件,积分户口可以转为居住证,便于在深圳合法合规居住、出行、就业和社会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