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是中国经济发展最为活跃的城市之一,同时也是纳税规模最大的城市之一。为了鼓励企业和个人参与城市建设,深圳市政府制定了纳税额优惠活动政策,以奖励纳税额较高的申请者。
申请者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连续三年内纳税额累计在300万元以上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连续三年内纳税额累计在60万元以上的个人独资企业所有人或持有有限责任公司的自然人股东、合伙企业出资人;连续三年内纳税额累计在30万元以上的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或连续三年内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仅限工资薪金所得和劳务报酬所得项目),累计达到24万元以上的在深圳合法就业个人。
此外,申请者的年龄不超过50岁,如果纳税额超过规定之后,则迁户年龄可以放宽至55周岁以下(不包含55周岁)。另外,申请者还须满足无参加国家禁止组织或活动的记录,户口簿上的“服务处所”栏反映申请人非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者提供所在单位开具的非在编且同意户口迁出的证明,或变更户口簿“服务处所”信息。
申请者如果符合以上条件,将可以获得纳税额的优惠。纳税额在300万元以上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可以获得税收优惠100万元;纳税额在60万元以上的个人独资企业所有人或自然人股东、合伙企业出资人可以获得税收优惠50万元;纳税额在30万元以上的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可以获得税收优惠20万元;累计缴纳个人所得税在24万元以上的在深圳合法就业个人可以获得税收优惠10万元。
如果申请者不符合以上条件,则可以通过积分入户的方式申请落户,积分系统暂未开放,可以先积分100分或以上等待系统开放。如果申请者积分不够或者需要办理落户,可以联系代办深户公司,一般收费标准在1800-2000元之间。但是,如果申请者符合条件,获得纳税额优惠后,则可以免费申请落户。
总之,深圳市政府希望通过纳税额优惠政策,鼓励企业和个人更加积极地参与城市建设和发展,同时也提高了落户的门槛,以确保城市的发展和社会的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