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已注册的企业,在进行纳税入户时,需要满足一定的身份和纳税条件。根据相关规定,满足以下之一即可:
1. 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纳税额累计在300万元以上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2. 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纳税额累计在60万元以上的个人独资企业所有人,或以本人投资份额占企业实收资本的比例分摊企业纳税额累计在60万元以上的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股东、合伙企业出资(合伙)人。
3. 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纳税额累计在30万元以上的个体工商户经营者。
4. 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限工资薪金所得和劳务报酬所得项目)累计24万元以上的在深圳合法就业个人。
除了合法就业个人外,其他申请人还需在同一企业连续工作3年,且年龄不超过50周岁。如果纳税额超过规定1倍以上,可以将迁户年龄放宽至55周岁以下。
同时,申请人还需要保证无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或活动的记录,并在户口簿的“服务处所”栏反映其属于非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获得所在单位开具的非在编且同意户口迁出的证明,或变更户口簿“服务处所”信息。
如果不符合以上条件,则只能通过积分入户。目前,积分系统暂时还不开放,可以先通过联系深圳安家保的方式进行办理。代办深户的收费标准参考为1800-2000元。需要注意的是,户政中心除了工本费,不收取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