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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实施的落户新政策,对纳税证明的要求是什么?

2023-05-14 本站整理 阅读 7

深圳实施的落户新政策,是为了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需要和人口结构调整的要求,根据条件限制和积分排队机制来有效控制人口流动和引导人才落户,并兼顾社会公平和和谐。其中涉及到纳税证明的要求,是对于申请人纳税能力的一种验证和要求。

具体而言,根据深圳市政府确定的条件,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纳税额累计在300万元以上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纳税额累计在60万元以上的个人独资企业所有人,或以本人投资份额占企业实收资本的比例分摊企业纳税额累计在60万元以上的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股东、合伙企业出资(合伙)人,或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纳税额累计在30万元以上的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或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限工资薪金所得和劳务报酬所得项目)累计24万元以上的在深圳合法就业个人,符合条件之一的,可以直接申请落户。

而除合法就业个人外,其他申请人须最近连续3年在同一企业(即同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一直具备与申请事由相适应的身份资格。

此外,年龄不超过50周岁,纳税额超过规定1倍以上的,迁户年龄可放宽至55周岁以下(不包含55周岁)。

还有一点需要注意的是,如果申请人户口簿“服务处所”栏反映申请人属党政机关事业单位(部、委、办、局)工作人员的,需要收取所在单位开具的非在编且同意户口迁出的证明,或变更户口簿“服务处所”信息。

在这个新政策中,如果不满足以上条件的,只能通过积分入户来实现落户的需求。积分系统目前暂时还未开放,可以先积分100或者以上之后等待系统开放,新政策是超过按分数排队。积分不够或者需要办理落户,可以联系深圳安家保等专业服务机构来提供代办服务,一般收费标准在1800-2000元之间,其中户政中心除了工本费不收取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