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企业股东的纳税入户是指符合一定条件的企业股东或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个人独资企业所有人或以本人投资份额占企业实收资本的比例分摊企业纳税额累计在一定数额以上的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股东、合伙企业出资(合伙)人以及个体工商户经营者,能够通过纳税入户方式在深圳落户的政策。
首先,要符合一定纳税额累计的条件。具体而言,要求最近连续三个纳税年度内纳税额累计在300万元以上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纳税额累计在60万元以上的个人独资企业所有人或以本人投资份额占企业实收资本的比例分摊企业纳税额累计在60万元以上的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股东、合伙企业出资(合伙)人、以及最近连续三个纳税年度内纳税额累计在30万元以上的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均可以申请纳税入户。此外,最近连续三个纳税年度内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限工资薪金所得和劳务报酬所得项目)累计24万元以上的在深圳合法就业个人也可以申请。
其次,年龄不超过50周岁,并且无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或活动的记录。纳税额超过规定1倍以上的,迁户年龄可放宽至55周岁以下(不包含55周岁)。同时,申请人户口簿“服务处所”栏反映申请人属党政机关事业单位(部、委、办、局)工作人员的,需要提供所在单位开具的非在编且同意户口迁出的证明,或变更户口簿“服务处所”信息。
如果不符合上述条件,则只能通过积分入户的方式申请深圳户口。目前积分系统还没有开放,可以先积累一定的积分,待系统开放后按照积分排队办理纳税入户。有需要申请深圳户口的申请者,可以联系代办深户,收费标准在1800-2000元之间,户政中心除了工本费不收取其他费用。
总之,深圳的纳税入户政策为有一定纳税贡献的企业股东和自由职业者提供了落户的便利,为深圳市的经济发展和人才引进提供了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