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深圳市出台了一项新政策——“纳税人可落户”。而此政策所具备的条件和申请材料也有所变动,下面我们就详细来介绍一下。
条件:
1.身份和纳税条件须符合以下之一:
·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纳税额累计在300万元以上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纳税额累计在60万元以上的个人独资企业所有人,或以本人投资份额占企业实收资本的比例分摊企业纳税额累计在60万元以上的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股东、合伙企业出资(合伙)人。
·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纳税额累计在30万元以上的个体工商户经营者。
·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限工资薪金所得和劳务报酬所得项目)累计24万元以上的在深圳合法就业个人。
除合法就业个人外,其他申请人须最近连续3年在同一企业(即同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一直具备与申请事由相适应的身份资格。
2.年龄不超过50周岁。纳税额超过规定1倍以上的,迁户年龄可放宽至55周岁以下(不包含55周岁)。
3.申请人户口簿“服务处所”栏反映申请人属党政机关事业单位(部、委、办、局)工作人员的,须提供所在单位开具的非在编且同意户口迁出的证明,或变更户口簿“服务处所”信息。
4.无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或活动的记录。
申请材料:
1. 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 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
3. 税务机关出具的纳税记录(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
4. 个人社会保险参保证明(最近连续3个年度);
5. 在深圳就职企业出具的在职证明;
6. 企业所在地区工商主管部门出具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最近3年度的经营业绩证明书或企业所得税纳税证明;
7. 有配偶的还需提供夫妻双方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
收费:
代办深户一般收费标准是1800-2000之间,户政中心除了工本费不收取其他费用。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不满足以上条件的就只能积分入户,积分系统暂时还不开放,可以先积分100或者以上之后等待系统开放,新政策是超过按分数排队。如果有需要办理落户的话可以联系深圳安家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