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作为我国改革开放的前沿城市,也是我国现代化建设的重要窗口,吸引了大量人才和企业前来发展。然而,深圳的户籍政策一直以来都被业界和普通市民所诟病,难以获得深户的人才和家庭只能选择在深圳租房或者购买商业住房,无法享受到公租房和其他福利待遇。近年来,深圳市出台了一系列新的户籍政策,对纳税达标者给予特殊照顾,让他们可以在限额内直接落户。
深圳市纳税“标兵”新政策,指的是在最近连续三个纳税年度内,纳税金额累计达到一定标准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个人独资企业所有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股东和合伙企业出资人以及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和合法就业个人,可以直接享受深圳户籍。具体标准如上,第一类为最高标准,第二、三、四类的标准依次递减,但最低标准和香港、澳门居民落户政策相近,相对容易达成。
达成标准后,申请人还需符合其他相关条件,如年龄不超过50周岁(若纳税额超过规定1倍以上,则可放宽至55周岁以下)、无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或活动的记录等。同时,对于申请人户口簿“服务处所”栏反映申请人属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还需提供所在单位开具的非在编且同意户口迁出的证明或变更户口簿“服务处所”信息。
如果申请人不满足条件,只能通过积分入户,但积分系统目前还未启动。因此,需要办理落户的申请人可以联系深圳安家保代办事宜,代办费用一般在1800至2000元之间,除工本费外不收取其他费用。
总的来说,深圳市纳税“标兵”新政策的出台为那些为深圳城市经济做出重要贡献的人才和企业提供了方便快捷的落户渠道,同时也有助于提高深圳市的人才吸引力和城市竞争力。但是要想达成纳税“标兵”条件并不容易,需要具备一定的财力和纳税记录,并且还需要符合年龄、无不良记录等其他要求。